盛夏
“我爱夏天,爱盛夏的烈阳为世界染上的金色,爱它带给人们冗长的白昼和光亮
“我所有的心动和热情都献给了这个季节
“我爱夏天,爱这热烈的盛夏。”
——这是陆枣璃写在自己日记本上的第一段话,她爱这个季节近乎到了痴迷的地步,尽管谁都不知道她这荒唐的爱究竟从何而来。
“陆枣璃!”
走廊里抱着书的女孩应声回头,看到一个男生正趴在窗边看着她。
“好巧啊,你也来三中了?”那男生如是问到。
“是啊。”陆枣璃伸手拨了一下额前的碎发,微微弯了眼睛,“你好,林夏。”
高二那年学校组织了一场篮球赛,对于大多数男生而言,这是一个出风头的好机会,而对于大部分女生而言,则意味着她们可以光明正大地盯着某个男生看很久。
篮球赛开始的那天,球场来了很多人,大部分都是女生,陆枣璃不用想都知道,她们一定是来看他的,那个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他的每一次起跳、每一次投篮,都会引来一阵欢呼。他就是有这样的力量,让心跳为之加速、让人群为之沸腾。
无时无刻不在发着光的少年总会在无意之中吸引众多人的目光。至少陆枣璃就是被这样的他所吸引的。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人们都习惯于去追求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其他人怎么想陆枣璃不知道,但是她觉得这句话很对。林夏于她而言,就是那样一个存在。他的光明、他的肆意,这一切都是她向往的模样,于是连带着那个充满燥热的季节,也因着自身的耀眼和光亮而变得格外迷人。
一阵欢呼将陆枣璃唤回了神,林夏进了一个三分球。
场上现在的比分是21比18,现场的氛围到达了高潮,连场外的人都异常亢奋。
一个女生在欢呼雀跃中不小心撞到了陆枣璃,她带着歉意回头,陆枣璃温和地对她笑了笑,并不太在意。
陆枣璃是个将温柔诠释到极致的人,认识她的人都可以作证。
她待人很温和,很多人对她的固定印象就是她眉眼弯弯看着你的模样。
她有一双大大的杏眼,平时喜欢扎低马尾,笑起来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个不谙世事的大家千金。
可是没有人知道,她笑起来也会有不温柔的时候。
包厢里,一个五官俊朗的中年男子正为面前大腹便便的男人倒着茶。
“李总,您再多考虑考虑,做这行的,都是不要命的,我这边的价已经压的很低了。”
被喊作李总的男人有些犹豫,“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行。”那中年男人微笑道,“我找个人陪陪您?”
李总:“我这公众人物,不太方便。”
中年男人:“没关系,我女儿,嘴严。”
李总:“你女儿?”
“对,”中年男人向外唤了一声,“小璃!”
陆枣璃从门外走进来,站在两人面前。
中年男子说:“给李总笑一个。”
陆枣璃听话地扯起嘴角,笑容冰冷地像个机器,全然不似往日的温柔甜美。
但李总却亮了眼睛,“这真是你女儿?”
“当然!这是我们的合同,李总再看看吧,房卡也放在文件袋里,床头柜里什么都有。”
李总这次没有犹豫,接过了文件袋,道:“既然你连亲女儿都舍得,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拖着了。”说罢拿出文件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中年男子接过文件,满意地离开了,而李总则将手伸向了陆枣璃……
深夜,陆枣璃从床上爬起来,她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一眼身旁睡熟的男人,转身进了浴室。
开关扭开,水是冷的,陆枣璃将水压拧到最大,徒劳地希望这水能洗净自己身上的肮脏与污秽。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回了,从一开始的痛苦与挣扎到现在的麻木与习惯,对于这种事,她已经流不出一滴眼泪了。因为眼泪是无用的,眼泪只会让她的母亲遭受更多非人的待遇,所以她学会了用笑来代替哭。
水温渐渐升高,已经到了烫人的地步,但陆枣璃还是没有松开按着加热键的手,直到她的身体被烫到发红。
这一刻她突然想起了盛夏的烈阳,它照在人身上的时候也是滚烫的,会让人难受,但是不会像这样痛。
她突然伸手关了水,想起明天还要去学校上课。
第一次被那个她喊做爸爸的男人带到这种地方来的时候,她才初二,十四岁。
现在,这种身不由己的生活已经持续三年了。
陆枣璃也想过去报警,却被他一张伪造的精神失常证明给轻松带了回来,然后亲眼看着她的妈妈被打的遍体鳞伤,那一刻,她终于低了头。
处在绝境中的人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