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二选一
第19个案件:强制性二选一
案件内容:原告王超光状告社区外卖平台“榕州食”以欺诈方式,诱导客户投入大笔资金,到后来又没有履行承诺。叶芯向平台法务了解过情况,证实王超光根本不符合他们活动的标准,因为他们给王超光发出的是“要约邀请”,而并非是“要约”。两者之间看似相差不大,实则差之千里,区别在于是否负法律责任。所以平台正是钻了这种法律空子,骗得王超光赌上全部身家,继而导致血本无归。徐天作为王超光的代理律师,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主张的事实从合同欺诈改为强制性二选一,这种变更极有可能引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意。因为合同纠纷的案子,即便是榕州食败诉,也顶多赔偿王超光几十万,对于他们平台等同九牛一毛,可如果变更强制性二选一,法院又支持商户,并且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不仅仅就是面临着罚款的问题。
审案经过:果不其然,之前各种避而不见的平台法务,突然来到法院申请调解,愿意给出五万元的赔偿,还愿意在此基础上增加赔偿。这段时间里,方远仔细研究了榕州食,以及与之有关的天天购,发现旗下许多平台都存在强制性二选一的问题。但是榕州食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各个相关部门,专程给法院递交酌情审判的建议,方远认为如果社会只讲究利益,而钱又是唯一标准,那么社会将要变得非常可怕,所以他坚持要依法判决。
结果:合同欺诈案开庭受理,方远认定榕州食作为掌握市场渠道,且拥有一定市场支配力的生鲜网购平台,在六一八大促活动中为了自身市场竞争需求,不合理限制原告王超光与其他经营者交易的行为。正是这种强制商家“二选一”的行为,导致王超光等人实际经济损失严重,违反各类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判处平台赔偿商家七十余万,并且邀请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旁听,维护公平公正的经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