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
起来病了几日。
自那以后,萧润便收敛了那一身非要把天捅个窟窿才罢休的泼皮劲,虽说还是个混不吝的,但也就止步于干干斗鸡摸鸟蛋这种在挨罚边缘试探的皮事。
一眨眼,萧润在书院呆了快两年,功课没有长进,大多数都由蛐蛐儿代笔。唯有斗鸡技艺是越发精湛。
这次被罚正是因为萧润如往常一般代他完成功课,他好去石榴巷跟李小胖斗鸡。没曾想被因公外派回来的萧侯爷抓个正着,二人双双被罚。
“世子,功课,您今晚一定要完成呢。”蛐蛐儿好意提醒。
“啊!蛐蛐儿你怎么哪水不热开哪个啊?”萧润立马泄气,头一扭,那水撒了半勺,浇了他满头满脸。
“世子,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侯爷听见,又该生气了。”蛐蛐儿心平气和,不动如山。只见他头顶的水碗依然是满的快溢出来的状态,可见分毫未撒。没办法,这种事,他已经经历了太多。
“你别提他,听着烦人。”狼狈的萧世子又扭过头去,水又撒了。
不知过了多久……
“蛐蛐儿,我好饿啊。我好饿啊。我好饿啊。”
“少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闭嘴!”
是夜,守夜巡逻的萧府下人敲了几声板,已是快接近三更天。府中唯有萧润的屋子,还是灯火通明。
“蛐蛐儿,我好困……”
萧润咬着笔杆,那书上的字儿各个都跟毛毛虫一样在眼前扭来扭去,就是一个毛毛虫的样子他都记不住。
“世子,功课做不完的话,明日是不得出府的。”
“啊!知道了!知道了!”
鹿城的石榴巷是极热闹的,街上的小摊儿摆的都是各式各样稀奇儿玩意,有些听说是从大洋那边来的。天南海北来的戏班,排满了梨园的节目单,吃茶听戏的客人能坐上一日。还有大大小小几十家茶楼酒肆,几乎是鹿城人们平日里消遣娱乐的必经之地。
也是在这么热闹的地方,萧润捡到了蛐蛐儿。
蛐蛐儿是江流儿,有记忆开始就在流浪,住过破洞的城隍庙,睡过护城河桥洞下,见到乞丐拿着破碗乞讨,也有样学样的捡了个碗,却很少收到过钱。他瘦小的像杂耍班子里的小猴,谁都可以欺负,好几次遇到的好心人给了几枚铜钱也被别的乞丐抢走。
那个冬天,特别冷。
他本来会在那个冬天死去。
大雪的时候,蛐蛐儿在刨树根吃。
“喂,你为什么要吃垃圾?”
蛐蛐儿抬头,锦衣貂裘的小公子站在他面前,高高在上,纤尘不染。
他被捡了回去,据说那天小公子是要去和人斗蛐蛐儿,捡到他以后,就给他取了个蛐蛐儿的名字。
蛐蛐儿不会说话,萧润一开始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府中的掌事赵管家知道小世子不知从何处捡回来个来历不明的小孩儿,好几次都想趁着小世子不在把小孩儿丢了,也是纳闷,每次都被小世子发现,有一次,那小孩儿都要被卖了,小世子差点把鹿城给翻个底朝天的找人。
萧侯爷受不了他这闹个没完的性子,便准了那小孩儿留下。
众人都以为,依照小世子这三分钟热度的性子,也是一时兴起才会把人留下,等他这新鲜劲过了,也就忘了这小孩儿。谁知道,和许多侍从都合不来的小世子偏偏就喜欢这叫蛐蛐儿的小孩儿。
春去秋来,蛐蛐儿会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磕磕巴巴,音调奇怪,“萧……润,世……子。”却咬字清晰,落地有声。
萧润呆呆的看着他良久,忽然抱住他开心的叫起来,“蛐蛐儿!你会说话了!”
再小些的时候,萧润曾经想像他哥萧哲那样养一只小宠物,他哥有只纯白的长毛小狗儿,那狗儿见着萧润,总是神气的汪汪几声,和他哥一样讨厌。
萧哲是府中,不,乃至整个鹿城闻名的神童,花朝节诗会三步成诗轰动鹿城,被圣上金口赞誉,自那起便众星捧月,所有人提到萧哲,就要提一嘴萧润,好像有了萧润的衬托,萧哲就更神了一样。
两兄弟一个住在东边,一个住在西边,平日里只有请安才见着一面,本就不深的感情越发陌生。在萧哲被选为太子伴读时,这种对比的氛围达到了顶峰。那日,萧哲从宫中带回一只小狗,萧润见到了,也想养一只。
“胡闹什么,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养什么宠物。”
“是啊,润郎,你还小呢。”
他哥抱着狗,脸上满是对幼弟胡闹的无奈表情,他们都不相信萧润。他总是胡闹,没个定性,前脚喜欢的东西,后脚就不喜欢了。也的确,萧润对许多事情都热衷,又不热衷。他的热情很短暂,比昙花还短。
捡到蛐蛐儿时,正是他提出想要养宠物不久之后的事情,或许是赌气,证明自己;或许是那天雪很大,迷了他的眼,总之,他就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