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山中无日月,呆久了不知人间几何,但等待的日子又总格外漫长。都市街道的雪经人清扫,被繁忙人流熏化,阴湿冷寂的林人迹寥寥,晶莹冰雪可能喜欢这里,愿意驻足停留,四季的自然造化不经人工雕琢,尽力挽留着一切造物主的恩赐。
晶莹高士,冷眼遥映人间。
雪道上出现一个小团子,蠕动着滚向一处深坑,手里鸡零狗碎地提溜着俩橙子、一把线香,兜里还揣着塞尔达的卡带。
山道的雪未化,还保持着落下来的松软,踩上去喀吱作响,他这回没法滑,只能一步深雪一脚印慢慢挪动。俩耳朵上扣着毛绒绒的红球,脸蛋冻出两片坨红,像个红火喜庆的年画娃娃,就差穿着肚兜抱一尾红鲤。
后面跟随着一位中年女性,身材高挑,裙角摆幅摇曳生姿,如枝头凌寒落一朵梅花。
红梅载着年画娃娃,是辞旧迎新的意头。
一步三倒爬到地方,年画娃娃停下来,发现这里又多了一个新土丘,他奶声奶气地仰头望着走到他身侧的女人:“丁姨,我就带了俩橙子。”
他这意思是俩橙子不够仨人分的,怕他们在底下打起来。
是,以前这块地方就埋了两个人,时间一长高隆的土丘也变成小小的土疙瘩。几度春草绿,有土地的地方总能孕育出新的生命,野草无人问津地在这度过了一千多个日月,免惊免扰,水汽充足,自顾自茂盛了四年多。
但从什么时候,这里又添了座新坟?
小孩照着往年的习惯,准备了两份“祭品”。他其实并不明白这叫祭祀,只是把他喜欢的东西带过来分给朋友,每回来还都不重样,去年捧了一兜樱桃,前年择了俩芒果并一把开心果……
也只有孩子才“送礼物”才挑自己喜欢的带,不用考虑别人喜欢什么,反正自己喜欢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
这娃娃倒也不藏私,每次都带最喜欢的,都是他一张小脸皱成麻花才刻意从嘴里省下的两口吃食,他年年就携着仨瓜俩枣欢天喜地来探望故友,丝毫不嫌寒掺。
被称作丁姨的女人把小孩裤脚的积雪拍掉,又把他蹭歪的耳罩戴好,声音似柳拂春水般温柔和顺。
“没事儿,橙子没他的,但游戏能轮换着玩。橙子吃完就再没有了,游戏能打到来年,他不会怪你的,明年你想着就是了。”
这里可能被所有人都遗忘了,打陪这孩子来就没碰见过别人。
同属一脉,前山金碧满堂,人沸鸟喧,后山荒芜萧索,人迹罕至。这里无名无利,只有烈火化灰的两具白骨,别说人气,就是长眠于此地的那两位也没出来探望过,总之是个人不理鬼嫌弃的破落地儿。
山脊拦腰高耸,日头都懒得爬过来普照。
不过偶然惊了场野火,几株无名草芥葬生火海。
尔尔蝼蚁罢了。
金乌大人每天上班执勤,惯走的是通天路,它踏足人间坦途,把俗世照得亮亮堂堂的,万人称颂都听不过来,没事跑到阴沟里瞎晃悠什么,那不是闲出毛病了么。
“鸣鸣,你今年想跟你朋友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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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墓地的正北方向,是一处海拔不算高的小丘,再往北就是雁过无痕的关外,瞭望哨顺着长城层叠起伏,替英杰记录着世间的风刀霜剑。
一场寒霜降下,低矮丘脊也风景卓然,能把人从外往里冻透的寒意都挡不住游人如织,年关雪场附近酒店热销,五千一晚也有的是冤大头趋之若鹜。
欧方一个地头蛇应邀来“谈生意”,冤大头本人正在雪场里摔得不亦乐乎。
“嘿,我说诺汀先生,你父亲让你来到这个国家,可不是让你埋在雪场里的,熊师和基地是老交情,你不能把‘炎凤’晾在贵西。”
熊师是欧方的一个贩毒组织,早先诺汀的父亲安古和‘炎凤’关系匪浅,曾明目张胆地同国际刑警对上,又全须全尾地从警方手里逃脱。
时移势易,安古已成为欧方十大财阀之一,当年积累的巨额毒资成为他当前产业的初始来源。
此时诺汀的到来,是为了传说中的“红冰”。
安古收到老朋友的问候,说有一种新型毒品,一旦量产,一定比□□和□□还要风靡,熊冯特以“炎凤”的名义询问安古是否有兴趣。
明面上是“炎凤”的要约,但熊冯特以他个人名义联系到了安古的小儿子,就是这位金发碧眼的小熊崽子诺汀。
诺汀把雪仗扔下,就地一躺,桀骜地看着催促他不断动身的这个男人:“不不不,房先生,你们不是常说‘有朋自远方来’,现在远方的客人还没尽兴,不想那么早去贵西。再说现在熊师那边只知道熊冯特先生,‘炎凤’又是什么人?”
房先生本人大惊:嚯,这少爷还知道“有朋自远方来”,真是可喜可贺。
这位房先生正是被熊冯特遣回枫林“接待外宾”的房谷,接一个毛头小子,用不着多重要的人亲自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