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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和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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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几百年,曲欢还是第一次帮人揉脚。他之前总是一个人,难得与人同行。

觉得秦肖肖的足漂亮,他没有忸怩害羞等情绪,第一想法是折下来,存放好。

不然有一天不好看了,多可惜。

曲欢鲜少觉得一个人好看,他只会觉得那人身上的某个部位好看。曲欢喜欢收藏他觉得美的东西,但他没有耐心也没有时间去料理一个人,所以他会取下那个他觉得美的部位。

他砍过绣娘的手,取过戏子的眼珠,剥过美人的面皮,潜入牢房去剔过犯人被刺穿的琵琶骨。他时常上一秒唇角含笑、真心实意地当面夸赞,下一秒毫不留情地动刀,不顾那人的死活。

曲欢的这一趣味到现在都没变。他仔细端详着掌中的足,脚趾圆润泛红,足背苍白细软,就连红色的肿大脚包、青青紫紫的浅色血管,都很漂亮。

真的想折。

曲欢无法想象曾经的自己会想折姐姐的脚,毕竟姐姐再怎么样,也是他的长辈。可是现在,曲欢觉得姐姐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

……可惜现在还不能折。

解铃还须系铃人,他的神魂伤这么严重,就算找不到根治之法,也一定得从秦肖肖身上找到缓解之法。

半晌,他忍耐地站起来,问:“姐姐饿了么?我去给姐姐找些吃的。”

他怕自己忍不住动手,遂请辞离开。

秦肖肖:“等等,我们一起……嘶——”她试着站起来,发现疼得走不了。

曲欢对自己满身伤不觉如何,但对秦肖肖的肿大脚包竟觉颇为严重:“姐姐还是先休息吧,我去去就回。”

秦肖肖见弟弟这么懂事,心中过意不去,想她这是在万恶地招童工,却又无能为力,只得在身上搜罗一阵,仅找出把匕首。

她没想那么多,反手把匕首递给曲欢:“你拿着这个防身。”

曲欢低头看着匕首,半天没接。

气氛有一瞬凝滞,沉默中,秦肖肖猛然间想起上一世她就是用这把刀刺入曲欢心脏的。

秦肖肖:“……”哎哟喂!

小曲欢的尸体犹在眼前,现在他无言看刀的眼神莫名叫秦肖肖感觉阴恻恻的。

秦肖肖心一抖,立马反悔收回刀,“小孩子不适合用刀,姐姐给你削根木棍。”

曲欢目光沉沉地看向坐于地上、脚趾都冻得粉红的秦肖肖,观她眼角有泪,浑身狼狈,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他其实很想问:你这是干什么呢?想找死吗?

-

曲欢最终拿着秦肖肖给的细细的木条子离开。这样脆弱的木条子看起来用作玩具都勉强,与秦肖肖口中的防身器具完全不相干。

他随意挑了个方向走,未走多久就停下,于一块有他半个人高的大石头坐下,拄着脑袋发起了呆。

石头挨着一颗大树,挡住午时逐渐热辣起来的太阳。

他折断了木条子,研究起木条外皮的纹路。曲欢是木系天灵根,就算早年就剥了灵根去修魔,他对植物仍是有些亲近,平常无事时,他看一根草都能看上几天。

他现在百无聊赖,轻轻晃着双脚,眼眸里流动着游蛇般的黑雾,照不出一点光亮。

……

“你是何人?”有人靠近曲欢。

曲欢回头,那人看清他的长相,呼吸都微微一滞,眼睛都似开始放光。

曲欢长得不错,但一般人不会有这么大反应。来人是昨日大开杀戒的莫农安。

昨日他触犯修士禁律大开杀戒,回过神后心里恐惧,将逃出寺庙的人斩草除根后便马不停蹄地向着这方世界最混乱的魔修聚集地跑。

他本来不敢去有魔修的地方,奈何杀了这么多村民后,他体内魔气充盈,修为大涨,便不再畏畏缩缩。

然而,魔气到一个临界点就会四处逸散,莫农安才明白这魔气不属于自己,而是它物赋予。他觉得此乃机缘,遂返回来寻带魔气的法器。没想到先遇到一个孩童。

莫农安本来疑惑为何会有个小孩子在此地,现在看见孩童的精致面容,他心跳都快了几分。

曾经碍于正道修士的身份,他鲜少从心所欲,但是现在……

曲欢安静地看他,并未答话。

“小弟弟,你怎么在这儿?”莫农安忍不住又走近一步,面上含笑,握紧的手中汗液分泌,“是和家人走散了么?”

曲欢乌黑的眼珠一直静静地打量他。这看起来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模样周正的年轻人,入魔的痕迹并不明显,仅能从他红血丝过多的眼球中分辨一二。

“我肚子饿了。”曲欢突然开口。

莫农安犹疑不过几瞬,走近把自己身上带着的食物放到曲欢面前,装得像个乐于助人的善人。只是在曲欢动手拿食物时,他按捺不住心中热切,指尖摸上曲欢的耳朵,轻轻磋磨着。

曲欢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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