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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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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回头咧嘴骂道:“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哑巴也比你这个话痨好。”

“你…”

……

长安街被白天的春雨扫过,一尘不染,街灯闪烁的光影倒映在上面,更加清明。长安街昏黄的灯光把街上远去的三个人的身影拉长,是对此时此刻的独特挽留。

任务完成,何薇和萧钧是该走了,可林昭昭不能。

————

残月如勾,犹忆梦里人。

“之恒哥哥,你不吃我的馒头,是不是因为它是我偷来的。”

阿爹从小就教导昭昭,做人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绝对不可以做偷鸡摸狗、伤天害理的事,可小乞丐昭昭的馒头被坏孩子连续抢了三天,她饿得不行,趁着坏孩子睡着的时候,偷了两个他私藏的馒头,一个给自己,一个给宋之恒。

她也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心里忐忑着。

宋之恒看着眼前骨瘦嶙峋,头发干枯的小女孩,没有说话。

如果他还是那个高贵的皇太孙,他定会觉得偷窃可耻,偷窃之人更是宵小,必然终日惶惶,要遭到君子的唾弃。就像周老太傅告诫的: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可如今的世道,既想要当君子又想活下去,是多么的可笑,他的父亲是君子,还不是死在他最亲的兄弟手里,尸骨无存。

“不是,我是想你留给自己吃。”

这一年下了,之恒哥哥终于对她敞开了一点点心扉,听到这句话,小昭昭开心极了。

“那我偷他的东西算不算做坏事?”

宋之恒摇摇头说:“世间本无恶。对你来说,他抢了你的馒头,你这么做不过以牙还牙。”

在宋之恒心里,以德报怨换来的是更恶毒的怨恨,就像他仁慈的父亲与母亲,所以不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何况昭昭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

小昭昭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用小手撑住瘦削的脸蛋,思索了一会。

“既然我没错,那我要去把他的馒头都偷走,给狗吃都不给他吃,让他也饿三天。”

宋之恒轻笑一声,对着小昭昭的耳朵小声说到:“我们一起去。”

一个小男孩牵着一个小女孩,鬼鬼祟祟地在破庙里徘徊,一个掩护,一个行动,不过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小男孩硬生生扛了坏小孩的几拳,落得鼻青脸肿。

林昭昭在小溪里捡了几块冰凉的石头,给宋之恒消肿。

她知道这件事是她太冲动,害得之恒哥哥成了这样,所以她是最没资格笑的,可往日俊美秀气的脸上此时色彩斑斓,像极了上元节街头唱戏的小丑,她不争气地笑出了声。

“对不起。”

小昭昭赶紧收回笑容,抿唇皱眉,一脸要哭的样子。

“很丑吗?”宋之恒忍着嘴角的疼,支支吾吾开口。

“不丑不丑,很好……额,有趣,很有趣。”

爹爹说过:男人的自尊心很强,尤其是像阿爹他一样的漂亮男人。她不能伤了之恒哥哥的自尊心。

“昭昭也很有趣。”宋之恒当然知道她在糊弄自己,鼻青脸肿的谁会好看。

“之恒哥哥不必在意,那人也没讨得什么好处,我在他的大腿上咬了一口,血都渗出来了。”

林昭昭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有一口好牙,总执着在欺负他之人的腿上咬上一口。

他想起刚刚昭昭发疯发狠的样子,有些心疼,他摸了摸昭昭的头说:“打不过就跑,不要逞强。”

“打得过得,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保护好之恒哥哥,看谁还敢欺负我们。”

这一年来,小昭昭时常忘了接近宋之恒的目的,她和宋之恒的日夜相处之下,亲近和保护已经成了习惯,她把他当做自己的哥哥,自己的朋友。

在昏暗漆黑的日子里,宋之恒的出现像是上天赐给她的一盏灯,指引她陪伴她,就算这盏灯指引的方向不是光明,她也会带着这盏灯找到属于他们的阳光。

那时候的林昭昭还不知道,一年后,她的这盏灯不仅没有助她寻回光明,还用自己的灯芯烧毁了破庙,烧光了她整整两年的回忆,烧死了她可悲的妄念。

就像他说的,世间本无恶,全在人的心意,毫不犹豫地弃她而去,对昭昭来说是坏事,但对宋之恒来说,却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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