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他到底有什么好
这个面容有些阴翳、还穿着一身名牌的公子哥,梁田定睛一看,发现也有些眼熟。 仔细想了想后,终于想起,此人是高中时隔壁班的一个同学,且还是隔壁班的班长,名叫公孙志。 想当初,年级成绩里,梁田一直都压公孙志一头。 而公孙志也追求过温晓柔,但被温晓柔毫不犹豫拒绝了。 所以一直以来,公孙志都觉得是因为自己成绩不如梁田,才会被温晓柔拒绝的。 可奈何,一直到高中毕业,公孙志的成绩都没能超过梁田一次。 如今多年过去,看公孙志的穿着打扮,想必混的还不错。 果然,刚过来,公孙志就开始朝温晓柔炫耀自己如今的身份。 “温晓柔,好巧啊,毕业后我们可是多年未见了,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上,可真是缘分啊。” “我现在是咱们本市LS银行的分行行长,我想着你们家是做生意的,如果以后有银行业务的需要,可以来找我。” 说完,公孙志脸色不由露出骄傲的表情。 不过他确实有骄傲的资本,毕竟那么年轻,就做到了本市最大银行分行行长的位置,确实不简单。 而且在L市,凡是做生意的,都想与LS银行里的领导搭上关系,分行行长的职位也算个不小的领导了。 有了这个身份,L市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商人,都得上赶着巴结他。 所以在公孙志看来,只要自己亮出了分行行长的身份,那曾经心中的女神,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而,他预想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温晓柔看了他一眼后,只是冷淡回道; “不好意思,我们好像不熟,今天我是和朋友一起来的,还请你不要打扰我们。” 闻言,公孙志这才注意到桌子对面还坐着一个人,眯着眼打量了一番,突然嗤笑道; “呦,这不是梁田吗?穿上外卖服,还真认不出来了,哈哈哈!” “想你当初学习成绩也不算差,怎么混到今天这个样子?真是人各有命啊。” “给你句忠告,别想着烂蛤蟆吃天鹅肉,以你现在的身份,和温晓柔相差太远了,识趣的话就赶紧滚吧。” 面对这番充满嘲讽的话,梁田还没说什么,温晓柔已被气的俏脸通红,刚要再说什么,却被梁田抬手拦住了。 随即,梁田似笑非笑对公孙志道; “你刚才说,你是在LS银行当分行行长?” 公孙志的下巴昂的更高了,自傲十足; “你没听错,我是在LS银行当分行行长,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分行行长。” “但你一个送外卖的,根本接触不到这种阶层的圈子,我也就废些口舌,稍微给你说下吧,也算是让你长长见识。” “先拿我的工资来说,一年下来,奖金、绩效等等加在一起,至少也得在一元以上,而你送外卖,怕是累死累活十年都挣不到那么多钱吧?” “可工资这块,对我来说只是小头而已,真正的大头,有人会主动送上门来,且是我工资的好几倍。” “怎么样,被吓傻了吧,如今你只是个小外卖员,拿什么跟我比!” 说完,公孙志就一脸鄙夷的看着梁田,沉浸在这种极致的优越感里。 旁边,温晓柔听不下去了,愠怒道; “公孙志!你是谁和我们没关系,还请你不要再打扰我们!” 公孙志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解道; “温晓柔,他到底有什么好?” “以前上学时,我承认他学习成绩不差,你跟他好我能理解。” “可现在他只是个小外卖员而已,你怎么还向着他?他能给你什么?” “而我,现在是LS银行的一家分行行长,对你们做生意的这种家庭来说,有莫大的帮助。” “温晓柔,你最好考虑清楚,我这是在给你机会,还以为我是曾经的那种舔狗呢!” 说到最后,公孙志对温晓柔的态度也有些恼怒了。 的确,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那些做生意的家族里,各种女人都是上赶着想和他发生点关系。 而他以前追温晓柔的时候,就像只舔狗一样,还舔不到。 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仍吃了闭门羹,且对手还是那个人、还只是个小外卖员。 如此,已然变得心高气傲的公孙志怎么能接受了。 面对公孙志的恼怒,温晓柔仍是那种冰冷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