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天
个招呼。
来人是一位年轻的美国男性,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和明显的西部口音。
林漪下意识看向洪知秀:“你认识吗?”
这里有熟人的只可能是洪知秀。
洪知秀摇摇头,年轻的男孩已经主动说出了他的来意。
他带着灿烂的笑容对林漪说:“嗨,我叫Ethan,刚才一直在注意你,你很漂亮。”
林漪一愣,出道后已经太久没被陌生人搭讪,应对方式已经有点生疏,下意识回了依据:“谢谢。”
“所以,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我想认识你。”
“不好意思。”林漪摇头拒绝了他。
年轻男孩略有遗憾的走了,走之前还不忘说“你是全场最美丽动人的女士”。
来一个年轻的男孩要联系方式,金珉奎还有心情调侃她一句;等第二个陌生的白人男性靠近林漪,向她要联系方式的时候,林漪也生出了被打扰的不适。
洪知秀站起来,对林漪说:“和我换个位置,坐到中间来吧。”
刚才林漪和金珉奎分别坐在洪知秀两侧,林漪的位置任何人都可以轻易靠近,现在换到中间来,至少不会有陌生人离她太近。
或许是换座位的功劳,林漪坐到两位男士中间之后,释放出了明显的不想被打扰的讯号,那之后在场的人也打消了搭讪的心思,没人再来打扰她,林漪终于可以和两位前辈兼粉丝兼专辑预购许诺者一起欣赏表演。
“有哪位想要上台来站在这里吗?”
歌手表演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了惊喜环节,如果这时候有人愿意上去唱歌,会得到乐队的配合和观众的掌声。
林漪说:“这时候好适合求婚或者表白。”
很像简易版的演唱会场景。
金珉奎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演唱会上告白?都专门准备过了,然后在酒吧里告白?”
他心里的浪漫场景怎么也不会是在一个所有人都合法摄入酒精的场所,万一有一个喝多了整个求婚不就全毁了?
林漪震惊:“在演唱会上告白?你不想干了?!”
她转头向洪知秀告状:“他想在演唱会上告白!”
作为队友你不阻止一下这个疯子吗?
金珉奎怒:“我又没说我会在我们的演唱会上告白!”
林漪拒不承认:“你刚刚那么说,意思就是要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告白啊!”
洪知秀笑倒。
林漪见不得她和金珉奎认真吵架洪知秀看热闹,矛头忽然转向洪知秀:“Joshua为什么不上台去唱歌?”
话题跳转的太快,洪知秀睁大了眼睛:“我?”
林漪点头:“虽然开过演唱会,但是应该也有想表演但是没办法表演的歌曲吧?”
金珉奎迅速跟上,一唱一和:“对啊对啊,《Sunday Morning》!可以表演《Sunday Morning》!”
推拉之间,已经有一位观众上台唱歌了。
林漪继续发力:“素人都可以上台表演的话,开过万名观众演唱会的前辈歌手不能让后辈再看一次前辈精彩的舞台吗?”
洪知秀被逼无奈,反将一军:“不是想让我们做你的粉丝吗?不对我们炫耀一下你的实力吗?只是坐在这里的话可没有办法让别人变成你的支持者。”
墙头草金珉奎又立马跳转阵营,起哄林漪:“Suri,去吧去吧,不是要开演唱会了吗,再积攒一些舞台经验。”
林漪无所畏惧:“好啊,只要前辈上台,我一定跟着前辈的脚步。”
“真的?”洪知秀不信。
“真的。”她完全可以牺牲一点换取取洪知秀更大的不自在。
洪知秀无奈点头,“OK.”
为了防止他反悔,金珉奎和林漪在他点头之后就去找了乐队负责人,还借来了一把吉他,两人还带着点骄傲的交给洪知秀:
“怎么样,我们很贴心吧~”
洪知秀无语地笑了:“谢谢你们。”
洪知秀说话算话,上一位下台之后,他就带着吉他,主动站到了台上。
“Hi,I’m Joshua from LA.”
林漪鼓掌欢呼,金珉奎兴奋地举起手机对准洪知秀。
虽然不是正式的演出舞台,但是洪知秀的人生曲目能够被他表演,林漪竟然生出些诡异的欣慰感。
金珉奎提醒道:“下一个是你。”
林漪哼哼:“这方面我可是经验者。”
谁练习生时期没街头路演过,林漪出道时间还短,街头演出的记忆还残存在身体里;反而是这两位出道多年的前辈,现在已经习惯开专场演唱会,但大概太多年都没有在这种非正式场合表演的经历了。
除非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