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
烬边缘及底部却已被潮气浸染,看来阿泉已多日未归。
一个无家可依的小乞丐,年岁不大、身体瘦弱,除了这间废弃破庙,又能去哪儿呢?
沈昭眉头微蹩,又想起近日多发的少女失踪案。
阿泉瞧着年纪临近,城中及笄少女又频频失踪,而一个无人在意的孤僻乞丐,可比那些家中疼爱的女孩更好拐走。
这一切实在太过凑巧,让沈昭不得不多想。
“她自己住在这里多久了?”她喊住要往偏殿去的肥乞丐。
肥乞丐连忙回身,弯腰恭敬答道,“阿泉大约是十年前来长阳乞讨的,她腿上似是有什么疾病,走起路来姿势奇怪。”
他顿了顿,偷偷瞥了眼沈昭面色,继续说道,“有几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小乞丐总是嘲笑她,没过多久,她便搬到这破庙来住了。如今或许是不耐烦他们,直接离开长阳也说不准。”
沈昭思索片刻,“近几个月可有与阿泉同样不见的?”
“没听说有哪个不见的。”肥乞丐摇头。
见乞丐身上问不出什么,沈昭再给他一块碎银子,将他打发走了。
从乞丐的描述看,阿泉的“失踪”似乎合情合理,腿部的疾病让她饱受嘲笑和嫌弃,选择离开此地也不足为奇。
只是,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昭退后几步,立于门口环视主殿,挂满灰尘的佛像、柔软整齐的干草、烧过的灰烬,再正常不过的景象。
······这便是违和之处!
一个人倘若要离开此地,必然会带些家当,自然免不了折腾,怎会如此整齐。
仿佛下一刻住在这里的人便会回来,再次升起火堆,躺在干草上酣睡过去。
即便是乞丐,也总要带些东西上路,干草旁的破布系在一起可充作包裹,佛像旁斜立的废弃木棍则可当做行路杖······
如今这些东西都原封不动,足以证明阿泉绝非自己离开,而是被迫失踪。
今日说书先生提及,前三天失踪的女孩,会不会与阿泉是同一时间段失踪的?
思及此处,沈昭转身问喜宝,“你可知,王爷今日去哪里了?”
“婢子不知啊,”喜宝神情迷茫地摇摇头,随即眼睛一亮,“姑娘可是想王爷了?”
沈昭有些无奈,这小丫头脑袋里一天都在想些什么。
她刚想否认,却又转了话,“对,就是想他了。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吗?”
喜宝环视周围,随即凑近沈昭耳边,低声道,“我听隔壁院的小厮说,王爷最近在查失踪案,今日好像要去永崇坊,八成就是说书先生提到的,近日失踪的那个富户小姐。”
“好,那咱们便去永崇坊看看。”沈昭笑着拍拍喜宝,带着她快步出了破庙,向北走去。
喜宝所言,与她昨夜甩了眼线、在薛容鹤书房中所看到的卷宗一致,只不过这丫头是薛容鹤的人,若她贸然提出去永崇坊必会惹他怀疑。
薛容鹤既然没限制她的自由,想必喜宝也不会对她过多干涉,由她提出“永崇坊”再合适不过。
更何况薛容鹤如今所作所为,摆明了怀疑她是奸细,却也不怕她从中作梗,甚至还隐隐期待,真是个疯子。
但事不宜迟,阿泉失踪多一日就多一日危险,虽然她们素昧平生,可那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再者,她接近薛容鹤是迟早的事儿,获取一个疯子的信任难也不难,将计就计便是。
到了永崇坊,路上一打听便知,那女儿失踪的富户家住何处。
沈昭一路疾行,喜宝需得小步跑才能跟上。
“姑、姑娘······您慢点,”喜宝气喘吁吁,“您、您怎么体力这么好?”
“我自幼衣食住行都得自己来,”沈昭转头笑道,“莫说走这点路,便是水桶提水、烧火做饭也不在话下。”
喜宝面露疑惑,“可您不是世家小姐吗,怎会干这些粗活?”
沈昭一愣,随即摆手敷衍道,“我自幼体弱,锻炼罢了。”
言语间,二人已到了富户门前,却见薛容鹤上了轿子,正要离开此处。
沈昭拉住喜宝,示意她不要出声,她眨眨眼,笑着忽悠道,“不必打扰王爷办案,思念有时无需说出口,远远看着便好。走吧,咱们跟上。”
喜宝难掩激动,“姑娘说得真好!”
说罢,两人便跟在轿子后面,一路进了平康坊花街柳巷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