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黑,一望无际的黑,仿佛从来没有光明那般。我仅剩的意识飘忽在黑暗中,没有实体,残留的灵识失去重量,无序地移动。我失去姓名,失去记忆,只是浑浑噩噩的飘荡在虚无的空间。
时间在这里成为虚假的悖论,我不知道飘过多远,永远不会累,永远不会停止。突然,在这绝望的空间里,有一个光点若隐若现地翕动,久违光明的我不知那为何物,点点微弱的光芒也足以让我生出双眼。追向光点的执着充斥着全部意识,在这虚无的黑暗中,它是唯一的出口。
靠近光点的瞬间,白光一闪,橘色光芒照在头顶,阳光刺眼,头皮沁出一层薄汗。
双脚踩在大地上,就像找到立身的根本,三魂七魄被一股猛烈的力量拽回肉身,这感觉就像有人把你从摇晃的罐子里丢出,止不住的头晕目眩。
冷不丁地突然有人说话:“卷毛头,你还好吗?”
这个声音好熟悉,她是谁?我又是谁?这是哪里?
我头疼欲裂,下意识转过身面对声音的来源。
映入眼帘的是位英姿飒爽的女孩,她一身利落的深蓝色紧身衣,高束马尾,手里执一柄长剑,看样子是要出门。
看清她的脸后,我的记忆一下全回来了。她是楚乔,我是元淳,已经死了的元淳。
这里没有别人,那她为什么方才叫我卷毛头,我又是如何出现在这的?
楚乔整理好衣领走出门去,她见我目带迷茫,走回我身边,搭上我的肩膀:“今天皇帝召我进宫,你好好在家,走了。”
楚乔去皇宫了,我一人呆呆的留在房里,捋着满头的自来卷,陷入莫大的疑惑。
难道是因为我阴差阳错救下卷毛头,而她对剧情无影响,所以我和她才会有某种连接,两次三番在身体濒危的情况下,意识才会出笼去到她身上吗。
那么想必这里就是莺歌苑,我应该是作为楚乔的侍女,和燕洵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现在我无法感知系统的存在,也不知道我已死亡的身体是否举办葬礼,更不知道何时能离开卷毛头的身体,运气好一些的话,或许我的意识仍存,能用卷毛头的身体度过余生。
在房间里出神许久,我才逐渐接受这个现实。对着铜镜,这张不属于我的脸很陌生,它能让我摆脱公主身份,能让我安稳度过余生。
没有了锦衣玉食,脱离权利的漩涡,耳根也清净许多。我一遍遍抚摸着陌生的脸颊,心中的不真实感逐渐消退,这不是梦,我不再是握不住命运的元淳,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花季少女,可以光明正大的喜欢萧策,不用去考虑长安和燕北何时开战,不用为元淳的命运操心。
怀想前半生,作为元淳,拥有天潢贵胄的万般宠爱,有爱她亲人,忠心的侍女,痴情的魏舒烨。
可是有的人的一生,一眼就能望到尽头,等待元淳的是后半生的无疾而终。
瘗玉埋香,几番风雨,一朵已经被踩进烂泥里的玫瑰,还能回到高贵的枝头吗?
在我这里的答案是——玫瑰从未跌落枝头。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拯救她,不陷于痴情的囹圄,救下她的舅舅。就算粉身碎骨也没有关系,玫瑰就是玫瑰,宁愿死于过季,也绝不被人践踏。
遗憾的是,采薇先前存的银子无法取用了。
调整好心态,我从房间走出,随意闲逛。莺歌苑和平常的院落没什么不同,只是比世子府小了很多,自从见到燕洵和楚乔小院埋酒后,三年我再也没来过此处。三年前的我还无法将这所院子与燕洵联系起来,那时我觉得这里配不上他,现在我觉得,是燕洵配不上这清丽的小院。想起往事,时间真是快得惊人。
找不到仲羽,我便找门口的守卫打听萧策的事,守卫敷衍的说不知道,还嘲讽我小婢女想攀高枝。
我生气地想出苑,没想到这个五大三粗的侍卫又拦住我:“你就别想出去找别人问了,我跟你说啊,听说那太子长得贼俊俏,他这次是来和亲的,只有公主才有资格见他,不是你这等丫鬟能妄想的。”
他的鄙夷写在脸上,仿佛我是这围墙里的狗,终身的归宿都在一方小小莺歌苑。
他嗤笑一声,放下拦住我的手,转而又说:“算了,你走吧,看你能走哪,这莺歌苑也不过是暂时的,你们迟早都要搬出去,到时候你的主子也顾不上你,拦你干什么。”
在守卫嘴里,这次我不是围墙里的狗,起码有个归宿,而是巷子里的流浪狗。
我不客气道:“对,我是个微不足道的婢女,可我是自由的,主子还在便伺候着,他走了我四海为家也是自在的。不像这位大哥,永远只能随圣上的调配,即使守在这么小的院子也只能认命,指不定下次守更破的院子!”
他顿时哑口无言,这一番后我失去出去的兴致,气冲冲地回到房间。巷子里的流浪狗自由却没有归宿,锦衣玉食的猫有归宿终身都得低头;做自己没有归宿,做公主把握不住命运,人生这道选择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