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少爷
有道是“绿杨带雨垂垂重,等闲惊破纱窗梦”,凤宁主街上的积水已然没过青石板,街上没什么人,只有晚风带着透骨寒意似巡逻的官兵在走街窜巷。
一年轻男子步履匆忙地跑进一间客栈,客栈大堂灯火通明,坐了不少避雨而来的客人。
“小二哥,来壶温酒暖暖身,再来两个好菜。”男子摘下斗笠一面解着蓑衣一面对伙计说道,抬头的瞬间,男人不禁愣在原地,目光定定落在靠窗那位饮酒的客人身上。
那客人是位妙龄女子,身着深青色锦衣,衣上的百鸟朝凤纹绣大气磅礴,衣襟与袖口的金色祥云更是栩栩如生,巴掌宽的腰封勾勒出匀称的腰身,深色酒盏衬得那只指节分明的手指更为白净,修长的脖颈儿上顶一张鹅蛋小脸,那容貌可谓是“眉似双燕飞入鬓,唇若施脂胜朱丹”,举手投足间尽显端庄大气,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但美人眼上却蒙了一条长长的白纱布,随着满头青丝垂在腰后。
“如此美人竟是个瞎子!这真是美玉生瑕,美中不足啊。”男子惋惜地收回视线,撩起沾了雨水的下摆落座。
男子刚坐稳,只觉一阵寒风带雨似的扫过后颈,一道残影闪过,那美人对面竟多了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
那老者随手将湿透了的蓑衣放在一根盲杖旁边,毫不见外地抄起美人面前的酒壶,就着壶嘴直接灌了一大口,才没头没尾的说道:“今晚应该会到。”
这二人正是楼晚镜和易了容的凌酒,两人已经在凤宁县逗留了三天,每日天光破晓时分凌酒早早就出了门,夜色催灯明时方归。
楼晚镜听到这个消息,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淡淡点了个头:“嗯。”
忍了片刻,她还是忍不住微微蹙眉,放下酒盏说道:“你身上的脂粉味儿太重,以后完事了记得洗洗再出门,你妹妹还小,闻不得这些。”
说罢,她从怀里摸出饭钱放在桌上,起身拿过桌旁的盲杖,抖落沾上的水珠,才不疾不徐地踱步走向门口,路过方才那位男子旁边时她还停了一下,歪头冲对方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顿时吓得对方嘴都忘了闭,刚到嘴的肥肉“啪嗒”一声掉进酒碗里。
她离开得从容,但无处不透露着对凌酒满满的嫌弃,待那抹青色身影撑着一柄竹伞渐渐融于夜色,凌酒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那人竟然当他是去逛青楼了!
凌酒身为货真价实的土匪头子,不敢自诩什么正人君子,但自认为也算是个洁身自好的大好青年,活了二十多年,连女人都没亲过,上次碰女孩子的手还是在马车上被那人偷袭差点要了老命了,现在人家居然把他当成个只会逛花楼的花花公子!
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凌酒连灌了三大口酒,才勉强下压冲到嗓子眼的忿忿不平追了出去。
外面还下着雨,楼晚镜走得不快,凌酒追上来时,她正凝神听着雨声敲击油纸伞面的声音,这种声音对她而言有些陌生,潜意识似乎还有另一种相似的声音存在,她想追溯那种声音的来源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还是得想起以前的事。”她心中暗道。
凌酒不知她在想什么,脚尖一滑兀自闯进她的伞底下,故意打趣道:“我原以为镜姑娘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家小姐,想不到,姑娘懂得挺多的啊。”
楼晚镜飞速拉回神智,堆出满脸的假笑,十分恭谦地回了句:“哪里哪里,奴家顶多算是‘见过猪跑’,比不得凌公子‘常吃猪肉’。”
“这……唉~”凌酒自然而然地取走她手里的伞柄,有些无奈笑道:“镜姑娘对在下的误会真是大过天了,我凌某人吃斋念佛二十五年,恪守清规戒律,放眼四大皆空,怕不是西天佛祖来了都得夸上一句。”
“夸什么?夸你是个好和尚?”
楼晚镜低首轻笑,街旁一户人家屋檐下的灯笼暖光恰好透过雨珠折射落在她唇角,过于明媚的笑意看得凌酒不由得愣了一下神。
他不得不承认,楼晚镜很美,从他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看得出来这是个脏兮兮的美人,只是她过于冷酷,尤其是她面无表情地用尖锐的竹杖抵着凌溪的脖子时,凭借一根竹杖打得十三星节节败退时,浑身上下透露出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足矣令人忽略她的美貌。
如果说冷血美人是座冰山,那么身手高绝的楼晚镜就是悬在头顶的冰棱,漂亮又危险。
意识到自己盯着人家出了神,凌和尚尴尬得干咳一声,连忙转移话题:“凌溪那孩子很少下山,看什么东西都觉着稀奇,这会儿也不知道到哪儿了,前面有个亭子,咱们先去那里避避雨吧?”
楼晚镜想也不想,脱口而出道:“你带手机了吗?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到哪儿了。”
“啊?”凌酒这回是真愣住了,迟疑了一会儿才问道:“带什么鸡?手鸡是什么鸡?”
楼晚镜说完,自己也愣了,似乎也没整明白自己在说什么东西,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又是她的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