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千丝万缕(12)
,否则就要延长电击时间或增加电击次数。 故此,在短暂而又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这栋五层高的楼房里,在二楼的办公区,几乎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演着电击的酷刑。 这些似乎都在说明地下室里,那把电椅由来的原因:闻忠仅是出于爱好所设。至于这把电椅上有没有“坐”过人,曾经“坐”过哪些人,这些暂时是个迷。 根据时间线来看,闻忠在对公司员工实行电击惩罚的这段时间内,同陈怀安仍有婚姻关系。该名员工的反馈似乎解释了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原因。但之后闻忠和宁可卿结婚又离婚,原因又会是什么?还是说闻忠有习惯性劈腿的毛病? 这个推测存在很大争议。 清河市警方内部,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可能性存在。 其他人却对这一可能性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陈怀安和宁可卿,她们两家人的失踪,和闻忠极可能存在关联,说白了极可能就是闻忠“让”这两家人失踪的。闻忠如果仅是因为习惯性劈腿,最后因此被女方发现,造成前后两段婚姻关系破裂,他也完全没有必要“让”女方一家人都失踪。 这两名女方各自一家人的失踪,还有阮星竹和屈正罡的失踪,这些所有和闻忠关系亲密的人,都有这么一个诡异结局,再结合那个如同“渣滓洞”一样的地下室,这自然而然就让警方将闻忠默认锁定为这些诡异结局的“制造者”。这是警方内部没有争议的共识。 李竹道作为“外来户”,作为案情分析会上的列席人员,在会上始终保持沉默。 调查到了这里,闻忠的个人特征,或者说他的兴趣爱好似乎变得有迹可循。 这个人热衷于煽动人心、蛊惑人心,其目的就是为了操纵人心、支配他人。他似乎非常享受支配他人的这一过程。 学生时代参加辩论赛似乎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口才,这是说服别人,“支配他人”必不可缺的一项基本功。 担任学生会纪检部部长是他享受“支配他人”的又一体现;说服刘同学联合全班同学写举报信,将廖老师从班主任的位置上换下来,也是“支配他人”的进一步体现;在公司内部试行类似于传销组织的管理模式,更将他重在“支配他人”的兴趣和乐趣暴露无遗。 同时,在闻忠的成长和经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虐猫、给青蛙剥皮的爱好,以及对电击的痴迷,都说明这个人性格残暴,爱好“血腥”,似乎对施暴于他人也怀有浓厚兴趣。施暴于他人,似乎也是闻忠用以“支配他人”的重要手段。 热衷于施暴,毫无疑问同闻忠小时候遭受的家暴有关。他由一个家暴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人们所有的情绪都在寻求被理解,如果在成长过程中那些痛苦的感受始终没有得到理解,那么可能就会用让别人体验自己曾经体验的痛苦的方式,让对方明白和理解。久而久之,这种让他人体验的方式,对他人施行暴力的行为,会逐渐演变为个人的行为模式,甚至发展为兴趣爱好。 大多数人受到伤害后近乎于本能地想把这种伤害“转移”给别人。这类人,往往沉浸在被伤害的阴影里无法自拔(或没有意识到),他们往往是偏激的,缺乏理性。只有他们自己在某种条件下,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处在被伤害的阴影里,并且走出来的人,才会内心温和,淡然处之。毫无疑问,闻忠不属于后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的攻击行为、暴力行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模仿,一个是强化。一个在家暴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耳濡目染,看到的、接受的就是暴力,那么他学到的、感兴趣的也就是暴力。这是密不可分的因果联系。 简而言之,家暴当中的暴力行为,具有传递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