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来,擦擦眼泪。”
她想从包里掏纸巾,却发现已经告罄。岚姐记得宋之扬有轻微洁癖,这种东西他应该有,便问道:“宋之扬,你有纸巾或手帕吗?帮帮忙。”
宋之扬一直很敬佩岚姐,她一声令下,没有不贡献手帕纸巾的道理,包里正好有一块他洗的干净的,姐姐给他缝制的手帕。可毕竟是姐姐给的东西,宋之扬稍稍犹豫了一下才拿出来。
溪月颤抖着手接过了手帕,那上面有洁净的橘子香水味,像一只拨开的橘子被捧在手心里。
想到林未泉最喜欢吃橘子,溪月悲从中来,捂着手帕痛哭了起来。
周围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面面相觑,均无奈地摇了摇头。
岚姐只好说:“小姑娘,也别为难他们工作人员了,他们也想回家了。”
溪月这才察觉自己实在是失礼了,站起身来朝工作人员鞠躬致歉,捂着手帕匆匆离去。
宋之扬看了一眼岚姐,心想自己那手帕估计是要不回来了。一想到被那姑娘的鼻涕眼泪光顾过,罢了,不拿回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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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给溪月的第一重打击不仅是心灵上,还有身体上的。
回家后,她就病倒了。好在期末考试已结束,她自嘲自己这病倒也来的恰是时候。
溪月担心父母为她操心,索性撒谎说今年春节不回港城也不去澳洲,她已大二了,应该出去找点实习做。原本周文统是不答应的,但今年公司里有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他人在美国,分/身乏术,管不了女儿。而母亲梁晨则感叹女儿终于有出息了,知道要工作赚钱了。
溪月的父母在她八岁那年离婚,她选择跟父亲周文统一起生活,是因为无法接受母亲的新丈夫,一个姓秦的澳洲华裔。
随着年岁渐长,溪月接受了如今的处境。父母离婚她是有伤心的,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果他们还在一起,整日吵的鸡犬不宁,才是对溪月最大的伤害。
母亲梁晨与秦叔叔结婚之后移民澳洲。秦叔叔起初只会说老派的上海话,为了溪月他苦练了普通话。他膝下无子,暗恋梁晨多年,人到中年后才得偿所愿。
平日里,周文统与梁晨互不往来,但一到了春节,就是两人交锋的时刻。平心而论,溪月更愿意去澳洲与母亲过节,可她又不想父亲难过,于是每年都通过抓阄来决定去谁那边,今年她索性哪也不去,独自舔舐失恋带来的痛苦。
第一关就差点过不去。
溪月一回来就发起了高烧。当天晚上温度飙升到了三十八度五,距离上次这么发烧已是十年前,吞了几颗布洛芬,汗水一阵阵,将被单都浸出了人字形。
溪月是个懒惰性子,向来不喜欢收拾东西,但前阵子她还给保姆放了假,自己不收也不行。
她挣扎着起来,撑着病弱的身体洗床单,又给自己熬了粥,只觉得每动一下,都有人在用棒球棍打她的身体,到得后来痛哭起来。
好友李莎莎来了电话,她现在人在瑞士滑雪,过得潇洒极了,一听好友失恋了,居然连说恭喜,然后发来了一张票,笑说:“失恋不是好事吗?终于放弃那颗破树了。来来,姐请你去看帅哥。”
李莎莎只比溪月大一岁,却总是自称姐。初中时李莎莎和溪月是比邻而居。李家父母早年是做包工头的,后来成了房地产开发商,在卧虎藏龙的琴洲也混出了名堂。
李家父母因为没文化,一心想把独生女栽培成文化人。这两夫妻特喜欢溪月一家。溪月的外祖父是琴洲大学的语言学教授,精通五门语言,其中还包括梵语。溪月的父母也是当年港城大学的学生,所以李家父母一听隔壁家住进了这么个文化人,高兴的眼睛放光,一直撺掇李莎莎和溪月交朋友。
李莎莎是北方人,个子很高,穿平底鞋也有一米七五,溪月却是南方人,小个子,一米五五左右。但两人都是豪爽的性子,有话说话,相处起来特别舒服。李莎莎的性子粗俗了点,投资的眼光却是一流的,与溪月正好形成鲜明对比。溪月碰过的股票全部直线下跌,在朋友圈里被称之为股票杀手。
李莎莎是那种定不下来的人。她生得美艳,凤眼狭长,颧骨微高,红唇扁扁,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只有生性凉薄的人才生这样的嘴唇。她就是凉薄的,喜欢在万花丛里混,今天喜欢的帅哥和明天的不重样。
溪月性子豪爽乐观,天塌下来了也能当棉被盖,可唯独在情之一字上却是洒脱不起来。
李莎莎发来的是一张下星期四晚演出的,是一只叫Magic Tree的乐队Live Show.
“现在这乐队有点名气了,一票难求啊妹妹,我是因为在瑞士回不来才让给你的呀。”
溪月兴致缺缺,倒在枕头上,转了个身,又疼的连连叫。
那边李莎莎忍不住说:“去嘛!我出钱请你跟帅哥合影好不?”
琴洲这种地下乐团,组合什么的多如牛毛。琴洲有三大娱乐公司,分别是DC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