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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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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扬在车上打了个盹,右眼皮开始疯狂跳动起来。机场距离市区驱车至少四十分钟,一路上他浅浅睡了一觉,于半梦半醒之间好歹休息了一下。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宋之扬的梦与周溪月有关,不过并不算什么好梦。梦里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周溪月披着白纱嫁给了别的男人,至于是谁,他还没看清脸就被小张的短信声音吵醒了。

“不好意思啊,哥。” 小张愧疚得马上将手机掐灭:“我可能刚才又不小心把静音的按钮给关了。啊,路边有个摊子!是卖云吞的!”

宋之扬朝外面望去,果然看到“福建云吞”四个大字被油烟熏的发黄的招牌,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孩子正笑闹着走开,老板在收拾碗筷,来了一个牵着边牧的夜跑女人问他要一碗鲜肉云吞。

“唉,还有两个美女在吃呢。” 小张呵呵笑说,老婆不在他就容易放飞自己。

宋之扬对美女却没兴趣,目光随意一瞥,忽然觉得呼吸一屏。他视力不错,一眼就看出坐在路灯下的两人是周溪月和李莎莎。李莎莎个子很高,坐下也比寻常的女孩子要高出一小截,标志性的丹凤眼即便是素颜状态也很妩媚。溪月坐在对面,她个子娇小,近期工作可能松了点,褪去了之前的消瘦,整个人气质清秀雅致。

“快停车!”

小张也被路边摊的烟火勾的饥肠辘辘,让司机找了对面马路一个仅剩的停车位停下,说道:“我下车去买。”

“不了,我去买。你们都在车上等着,除非我回来,否则不要下车来找我!”

他迅速下了车,留下了一头雾水的小张和司机。

溪月和李莎莎谈话起来会进入忘我状态,两人全然不知宋之扬已在靠近,只是李莎莎的“帅哥雷达”比较灵敏,眼角看到一个着了卫衣戴鸭舌帽的客人来了,眼看身长腰细,就连露出的一小截脚踝都是勾人的。

溪月依然滔滔不绝:

“我大概十八岁的时候就想过结婚,那时当然是跟林未泉,我跟他说他还吓了一跳,说想这么远的事干嘛。后来我也想跟宋之扬结婚。现在想来,全部都是梦女一样的幻想。我总算是明白了,我喜欢的男人都不是结婚的材料。我想结婚的时候他们都想拼事业。” 溪月揉了揉太阳穴,她很少失眠。人生唯一经历的失眠是父亲去世后的三个月,她几乎是不眠不休,后来才知道原来失眠的痛苦比失恋还强烈。

“那现在你遇到了又想结婚又想跟你一起隐居的人,就答应他吧?” 李莎莎撺掇:“如果离婚了你就敲一笔钱再走。”

溪月笑说:“你怎么总想着钱?就算我真的嫁给林箫,那也不是图钱。对了,你知道吗?林箫也养了蓝猫,还是两只。” 溪月从手机里调出图片给李莎莎看,笑说:“一只叫小乔,一只叫大乔。”

“这猫看起来才没几个月吧?” 李莎莎将图片拉大,语气忽然意味深长起来:“我打赌他还会吹箫,吹笛子,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 溪月好奇地问。

李莎莎眼珠子一转,笑眯眯地说:“他叫林箫嘛,这名字不是白起的对不对?言归正传,其实你今天找我出来就是有点动摇的意思了。你这人性格我还不了解,不喜欢的男人还用找我商量?当着面就把他给拒了,怀瓒不就是个例子。”

可怜的怀瓒,也不知被两个人拿出来做过几次反面教材。

溪月垂下头去,她对林箫有感觉吗?或许是真的。听说人脑的反射弧在恋爱方面表现的通常很慢,溪月自觉已算是快的那一类,总比宋之扬那绕地球一圈反射弧要快得多。

“莎莎,你觉得林箫怎么样?” 溪月抬头问,郑重其事的。

“还能怎样?卑鄙小人一个!”

说话的却不是李莎莎。

**

莎莎抬头,溪月转身,两人都同时看到了身后站着的宋之扬。

他身形高大,影子被路灯拉扯的很长,此时微微迷了眼,整张脸是冷峻的阴沉,清冷的有些凉薄的眼神,将夜里那一点点罗曼蒂克碾碎。

“宋——” 李莎莎惊呼。

“你怎么在这里?” 溪月问。

宋之扬忽然气不打一处来,气的一颗心都动荡不安,甚至疑心自己得了心脏病。

他一贯是个很少生气的人。当年沈述做的事情多过分,背地里暗算他,在他的鞋子里放钉子,后来甚至违法乱纪找人在巷子里将他打伤,多年来装好人骗他。还有那些个队友,因嫉妒责怪他只顾着自己吃肉连汤都不留给人家,纵然如此宋之扬也没有过多的放在心上。他只是在后来尽可能搜集了证据,让沈述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不过沈述大概是做了坏事,后来的一生无论如何努力,也没能如愿红起来,正是所谓的现世报。

宋之扬并非多么宽宏大量,他不气,只是觉得没必要。与其仇恨报复他人,不如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毕竟人生短暂。

可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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