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宋之扬本闭着眼静静享受温泉,听她有此一问,睁眼问道:“怎么这样说?”
溪月有些垂头丧气:“因为今天见面的时候你说怎么总是见到我。”
宋之扬疑惑:“我这说的是实话,我确实最近总是碰见你,所以觉得很巧。”
“我不是故意的,我意思是我没有故意跟踪你。” 溪月知道宋之扬已有了一些私生饭,会在他结束演出后跟随,他工作和私生活分的很开,所以很反感此类行为。但她自己说这话也有点心虚,她是没跟踪,但制造偶遇是真的。
宋之扬点头:“我知道你没跟踪我,我只是觉得遇见你次数多。”
“是吗?我以为你讨厌我,所以才那么说。”
讲开之后,溪月没觉得心情变好太多,这次沉默的轮到她了。幸好夜晚气温下降,不然这四十五度的温泉能给她蒸出汗来。宋之扬不是讨厌她,他的性格有什么就说什么,娱乐圈还没将他彻底打磨圆滑,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
“对不起。”
溪月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抬头,见宋之扬一脸认真的样子。
“如果我的话让你误会了,对不起。”
溪月惊诧:“你还会道歉呢?”
宋之扬不知她在逗自己,微恼:“我当然会道歉,我是个有教养的人。”
溪月忽然觉得一板正经的宋之扬很可爱,从前她只觉得他很帅气,却很难将萌这个属性贴到他身上。
她展颜一笑,索性接受了道歉:“那我原谅你了。” 她从石头上下来,走到宋之扬身边,真诚地说道:“你不讨厌见到我就行。对了,今晚的菜合你们胃口吗?”
他点了点头,说:“沈述说是你做的?”
“对呀。”
“很好吃,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吃那么好吃的菜。”
溪月的脸迅速升温,她觉得这和温泉没有半点关系。
两人在回去的路上有说有笑,大部分都是溪月说话,宋之扬搭话,无论她提起什么话题,他总是有应答,不会沉默不语。
现在看来,他并不是想象里那样复杂的人。他是个很纯粹的人,有着超乎年龄的谨慎之感。如果李莎莎来形容,大概会套上钢铁直男四个字。他并无矜持傲慢,更没有口是心非,只是性子偏冷,平时不爱说话。
到了门口,溪月想到她织好的毛衣,说道:“宋之扬你等一下,我有东西送你。” 她拿了已包好的毛衣递了过去,说道:“毛衣,还有一双袜子,我自己织的。”
一般情况下,女孩子会脸红吧。溪月想着她从前看过的言情小说,纯情的女主角会低着头羞赧的递过去,可溪月却发现她做不到这点,她的语气像是给哥们送东西似的,如果眼前的是李莎莎,她恐怕也是一模一样的语气。
“别人也有吗?” 宋之扬问道。
“不是,就给你的。” 溪月说出这话,脸上终于热了一点,随即又补充:“我爸妈当然也有。” 这话欲盖弥彰。
宋之扬接了过去,说道:“谢谢。”
他的又一次爽快倒是让溪月有些惊讶。她的设想里,宋之扬是不会收这份礼物的。青春小说里,女孩子亲手做的东西已寄托了某种相思之意,他宋之扬不是无情无欲的老和尚吗。待得他消失在走廊尽头,溪月还在想,难道宋之扬对她是有那么点意思的。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至少在他心里,自己是稍微特殊的存在。
**
宋之扬回到与沈述共同的房间里,打开袋子,将毛衣取了出来。
她真是心灵手巧,居然织了件蓝色渐变毛衣,两双袜子是喜庆的红色,上面还织了福字,宋之扬打算过年的时候穿上。
沈述回来,看到摊在床上的毛衣,问:“谁送的?”
“周溪月。”
“行啊!为什么我没有?”
宋之扬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吃醋?你喜欢她?” 他一向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之前他就觉得沈述对周溪月有些意思。
沈述笑说:“我怎么就喜欢她了?唉,我没说小月不好,她是很好,就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这种女孩子吧,适合做哥们。”
“我也觉得。” 宋之扬点头赞同:“她的脾气很好,人又很爽直。”
“奇了,好少见你夸女孩子。” 沈述揶揄。
“我不经常夸红姐吗?”
“不一样。” 沈述坐到了宋之扬的床上,将毛衣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又闻了一下,陶醉道:“女孩子的东西就是不一样,都是香喷喷的,这毛衣怪好看的,什么牌子的?”
“不是牌子,她自己织的。”
宋之扬发现周溪月很喜欢香香的东西。她出现的时候身上总是带着不同的香气,不仅如此,她就连包上也要挂一个小小的香囊,随着气温的变化,香水和香囊也会发生改变。
宋之扬嗅觉灵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