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千金不喜欢他们 系统 我不懂大概人……
和这个世界里的人了。 “我就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就派人来杀我;我只是叫了叶明钦大名,他手下人就跑得远远的。” 千金非常不高兴:“他的名字如果不让人叫,那他干嘛还要起名字呢?” 系统这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种事情它也不懂,它终究并非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也不能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正是为此,才有它的任务。 “这点他做的确实很不讨人喜欢……”系统道。 它往日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它只在乎宿主是否能讨任务目标的喜欢,从来没在乎过任务目标是否讨宿主的喜欢。 然而千金与它往日的所有宿主都不同。 千金的不喜欢,它是在乎的。 千金离开这间小小的饭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系统催促她说:“是时候找间旅店去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市里,不能再住树上了,别人都住大好的别院,盖着轻薄奢华的羽绒,周边有人伺候起夜的。” 千金其实还挺喜欢住树上的……并不会觉得很辛苦,或者受到了虐待,或者人生低谷什么的。 她也不喜欢被人伺候。 但是既然系统这么说了,她也能分辨系统话语中的关切和在意,因此从善如流。 边城的旅店很多,各种档次都有。 千金不缺钱,她花的少,系统给的多,因此在街上拽了人问出最好的旅店是青云客栈,便直奔而去。 进门发现,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进进出出的男人都穿得十分花枝招展,头上戴冠,腰间佩玉,明明是边疆,战乱之地,街上行人们的风尘仆仆,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分毫。 唯独有一点,却还能看出他们是边城人。 人人都佩刀。 千金面无表情盯着他们腰间奢华的宝刀,而后低头看自己手上那柄从京城衙门抢来的直刀。 这刀很好,她很喜欢,但是没有镶嵌宝石,也没有华美的穗子,只是一柄光秃秃的刀,和漆黑纹路的鞘。 输了。 千金很不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收到大家的鼓励,还有岚宝贝的浅水,真的非常高兴,恨不得狂肝三万字以示感谢。 可惜本文还没到v线呜呜呜呜。 现在收藏才三百,为了避免倒v,只能先压一压字数,等到v后再爆更了(低头)(痛哭)(求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