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正德三年三月
○戊戌朔。孝肃太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裕陵。
○大亦辖等族·番人容中锅等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叚绢钞如例。
○南京·工部·尚书 韩重奏:“太庙殿宇,孝陵墙垣,及武英等殿,当修理者,工役烦多,请行南京法司,将一应赎罪米,仍旧送部折收料银,以备支用。”从之。
○太监高凤传旨:“勋卫张宗说升锦衣卫·都指挥使。”
○巩昌府阶州,地震有声。
○己亥镇守·宣府·太监陈贵等勘报:“顺圣川、东城、新城、马房,焚毁仓廒料豆,实震而灾。”户部奏:“请免究。”遂宥之。
○户部请如例,以银送诸边备。正德四年,籴本及折支官军俸粮,大同、宣府俱五万两,辽东十万两,宁夏、延绥、甘肃共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五两。诏:“不许。”谓:“各边既设屯田,又有各司府岁输粮草。天顺以前,初无户部送银之例,其例始于成化二年。盖或因警报,或以旱潦,事变相仍,行权宜接济之术耳。而其后遂为岁额,且屡告缺乏,得无盗取浪费之弊耶?户部其会多官,查究事端,从公议处,经久长策,以闻。”
○庚子上御奉天殿传制,遣宁阳侯陈继祖、崇信伯费柱、建平伯高霳、应城伯孙钺、成安伯郭宁、恭顺侯吴世兴、镇远侯顾仕隆、宣城伯卫璋、武安侯郑英、遂安伯陈鏸、平江伯陈熊 为正使,中书舍人陆爰、牛纲、刘皋,行人孟洋、陶骥、涂敬、曹仿,太常寺·寺丞纪世梁,鸿胪寺·寺丞聂友忠,兵科·给事中白思诚,翰林院·编脩湛若水为副使,持节册,封襄简王·第二子·光化王祐櫍为襄王;崇简王·世子祐樒为崇王,妃李氏为崇王妃;徽庄王·世子祐台为徽王;沈王·庶长子·西阳王 诠钲为沈世子,妃宋氏为沈世子妃;岷王·嫡长子誉荣为岷世子;周府·上洛·庄惠王·嫡第九子安瀼 为上洛王;庆府·庆王·弟台濠为寿阳王;秦府·保安·庄简王·庶第五子·镇国将军诚漖为保安王,汧阳·安裕王·庶长子·镇国将军秉楱为汧阳王,夫人稽氏为汧阳王妃;晋府·宁河·安宪王·嫡第三子奇沄为宁河王;鲁府·安丘·荣顺王·长子健朴为安丘王,夫人孔氏为安丘王妃;钜野·恭定王·长子当为钜野王,夫人孙氏为钜野王妃;监生萧本正长女萧氏为岷府·黎山王妃,西城·兵马·副指挥杨世清长女杨氏为崇府·庆元王妃,东城·兵马·副指挥邓钺长女邓氏为周府·博平王妃,南城·兵马·副指挥卢镮长女卢氏为周府·莱阳王妃,南城·兵马·副指挥高纶长女高氏为宁府·瑞昌王妃,西安·右获卫·纳粟·副·千户杨仁 长女杨氏为秦府·宜川王妃。
○降中书舍人阴盈为直隶·晋州·判官,以守制起复违限;勒进士陈璋、陈定之致仕,以养病违限也。
○辛丑命:“养病·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雍泰复原职,仍提督操江。”
○命:“分守延绥·左·参将·都指挥·佥事 叶椿充副总兵,镇山西,兼提督三关地方。”
○壬寅升湖广·武昌府·知府 陈晦 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仍掌府事,以郡人奏:“晦 治有异迹,屡为上官旌荐,欲借留以慰民望。”故也。
○诏:“修会稽汉孝女曹娥庙。”从巡按御史杨滋 请也。
○甲辰给楚府·故·镇国将军均镠夫人赵氏,养赡米岁五十石。
○陇州·知州官伦 到任违限。诏:“免逮问,降二级,边方叙用。”
○乙巳户部·左·侍郎韩福以奉命湖广整理粮储,上言:“湖广每年运送京通二仓粮米,约三十余万石,脚耗等费倍焉。及运贮二仓,军士苦支领之难,或以贸银仅得三钱有余而已,乞尽留前米每石折收二石,以给本处军士月粮,乃别处银两每石折五钱解送太仓,而给之京营军士,仍将起运南京之米,亦如此例折兑,则彼此俱便,而两无所妨。”诏:“许之。”
○楚府·缙云王 荣淋 薨。王,楚王庶第二子也,母宋氏,弘治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生。十五年正月,册封。至是薨,讣闻,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怀僖”。
○丙午中宫千秋节,命妇朝贺。
○巡抚·云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林元甫卒。元甫,福建莆田人。成化乙未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中,进礼科·都给事中,历升山东·左·参政、云南·右·布政使、狭西·左·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已而改巡抚贵州,寻改云南。正德元年,乞养病还。至是卒,赐祭葬如例。元甫,长身美髯,眉目朗秀,襟度阔大,不见畛域。为给事中数谏诤,占城册封,有旨遣元甫矣,以言事忤旨,竟罢不遣。德府妃营葬,欲大治茔域。元甫时为参政,坚执不可,卒易人董之。历官三十余年,家无厚赀,平居惇行孝友,未尝启口及人过失,僚友尝被诬以身家保之,竟亦不使之知也,盖一时长者云。
○丁未岷王奏:“本府狭陋,欲乞雍王所遗空闲府第,徙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