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二
奏查盘辽东各卫仓粮,正数之外附余米二千余石,其浥烂豆四石三斗,粗糙米五百七十余石。督管官员郎中徐琏、指挥佥事 王道、参议许淳、右副都御史·今致仕刘瓛俱有罪,宜逮问。户部议:“各官积出附余数多,浥烂数少,而粗糙又比浥烂不同,其罪似宜末减。”得旨:“免逮问,琏罚米二百石,道、淳各百石,瓛以致仕宥之。”
○癸丑命刑部·左·侍郎张鸾致仕,降印绶监·少监李宣为奉御,锦衣卫·指挥·同知赵良为百户,俱南京闲住。鸾等奉命往江西,勘民间所愬不法事。至是还,宣赂瑾银万两,良赂亦二千余两。瑾自觉奸赃狼藉,方欲自雪,乃以狥私纳赂,擅出人罪,及不参误事官员,为宣等罪而降黜之,所赂银输之内承运库。江西镇守、巡抚、巡按及该道守巡等官,俱以不能听讼结狱坐罪。于是,罢太监姚举回京,都御史林俊 等三十一员,凡见任致仕者,俱罚米三百石,为民者半之。
○致仕·南京·工部·尚书 李孟晹卒。孟晹,字时雍,河南睢人也。少负文藻,与弟孟晊 同举成化壬辰进士,授给事中使。占城册封,古来王尝陈边事,朝廷纳之。历都给事中、湖广左参政、广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迁户部侍郎,南京工部尚书。言官数论其衰老可罢,遂致仕归。后科道勘边储还奏,孟晹在户部时,经理夫职罚米八百石输边。时逆瑾擅权好诛人细过,焦芳亦附瑾,以怨中人。孟晹与芳同省,雅不相协,以是甚自危。会卒,祸乃不及。孟晹致位九卿,无大建白,然性行敦,谨亦无可訾议。孟晊 稍峭,直终狭西按察使。
○甲寅命署都指挥·佥事 鲁勋 辽东都司佥书。
○升太原·前卫·指挥使刘宠为署都指挥·佥事,掌山西都司事。
○降山阴王府·辅国将军成鏸为庶人,革成镣禄米三之二,赐书切责。逮典仗张孝忠等治罪,谪拨置人崔淮等松潘充军。鏸以殴死平人,镣以挟妓纵饮,故也。
○乙卯鲁府·镇国将军当浈奏:“除王府积弊三事。一 亲王、世子、郡王、长子授封以后薨故,及为事降革。其嫡次庶长子比例请继封爵,其无嫡次庶子者,或以弟继兄,以侄继伯叔等。既有成命,宜停其原给禄米,侯册封之日,方与所应得之禄。正妃夫人生有子女病故,无人抚养,例得自娶一人,以为内助,不受继妃之封。其有僣用正妃冠服,及所生子女称为继出请封者,听镇巡等官参奏严禁,则粮储省而名分定矣。一 同姓及姑舅之亲为婚,律有明禁。今后王府结婚,若伦理失序,有乖律例,或以本府军校妄作别府,州卫籍贯外处流移军匠人等,妄作该里寄收带管,或父祖重刑之人,妄作家道清白,即使革退另选。仍将经该官吏并保勘人等,依律问治,营求拨置之人,发遣戍边,则人心警惧,而宗室不致有玷矣。一 郡王奏讨厨役,岁无虚月,宜行所在官司查勘。如有护卫仪卫司者,通行佥拨军厨,将民厨退回原籍。当差无军可拨者,以民籍补之。如有军可拨而占留民厨,及科扰累民者,宜禁治之,仍先罪其辅导官,则事不烦而民力亦少苏矣。”礼部议覆,俱从之,仍令镇巡等官查勘各王府有无前项情弊,奏闻区处。
○命镇守·辽东·左·都督毛伦 充总兵官,镇守湖广。以分守·辽阳·署都督·佥事 李玙 充总兵官,代伦 镇守辽东。
○丙辰郑王袭兄康王封,请给禄米。得旨:“郑王系旁支袭封,岁给五千石,后有旁支袭封者,如例。”
○丁巳刑部缺左侍郎,会推提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张子麟,太仆寺·卿屈直以请。内批:“以右侍郎刘璟为左侍郎,子麟代璟,直代子麟。”直,刘瑾乡人,故并擢之。
○戊午太监刘瑾奏:“校尉访察江西·左·布政使马龙 贪滥,佥事 院宾轻浮,俱宜罢黜。”吏部言:“龙宜 为民,宾宜冠带闲住。”得旨:“从之。仍令今后有贪婪显著者,吏部指名具奏,抚按官不行紏举者,究治之。”
○命分守通州等处·署都指挥·佥事 王勇领奋武营操练,以署都指挥黄玺代勇分守。
○己未命辽东·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 韩玺充副总兵,分守辽阳,以都指挥佥事 高钦 代玺。
○罚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夏时米二百石,郭东山一百石,以各边失事久不勘报。于是,时已升副使东山已为民矣。
○庚申升翰林院·检讨焦黄中授庶吉士,邵锐、黄芳、刘仁 俱为编修。孙绍,先为检讨,仍令吏部会内阁,改定翰林院官额以闻。旧例,庶吉士读书及三年,始授职。黄中与仁 席父势,亟欲进取,故仁 及 锐、芳,一年遂有是命。黄中,先已授检讨。至是,复附批改升编修。绍,先弘治十八年庶吉士,服阕仍准读书,故预焉。
○四川守臣奏:四蜀之西松潘,独当一边,且与吐蕃接境,甚为蜀患。松州南下叠溪、威茂为南路,东出江油为东路。自江油而入者,道路颇宽。番寨稍远,间有出没,我军犹可为备。惟南路由灌县而入,以溯叠溪地势险隘,番寨相联,粮夫经行,多被剽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