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
·学士,专管诰敕。
○刑部·尚书 刘璟等劾奏:“本部员外郎王尚宾年老,主事 张栾、郁采俱才力不及,乞调黜。”吏部议覆:“尚宾令致仕,栾、采俱降教授,栾凤阳府,采大名府。”璟素闇劣,既为尚书,刘瑾每面诟其无能,璟惧甚,求以自解,遂有此奏。瑾喜谓:“璟能督其属。”璟由是安于位,而三人者皆得罪。后采以御流贼城陷死之,朝廷嘉其节,赠光禄寺少卿,仍录其子为太学生。
○兵科·给事中屈铨奏:“请刊定正德元年以后,见行事例。以六部为序,编集成书,颁布中外。”得旨:“朝廷因事制法,见行条例,内外官民,多有不知者。各衙门并三法司其议拟刊行,永为遵守。”时刘瑾所行新例,皆变乱成宪,擅作威福,天下侧目重足,朝不保夕,而铨乃助瑾为虐,承望风旨,故有此奏。律以国法,百死不足以偿人怨也。后两月,国子祭酒王云凤亦效为之以媚瑾,事未行而瑾败,云凤坐是为言官交劾,至今士夫两耻言之。
○罢前军·都督府·佥书 成山伯王镛,左军·都督府·佥书·右·都督神英。镛带俸闲住,英致仕。以言官论其老疾也。
○捕盗·右·佥都御史柳尚义上所部功次,升真定府知府 杨仪为右参政,仍理府事;指挥李良、贺勇、候鼎、袁彪各升署一级,良、勇仍赏银十两;知县杜泰等,及生员义民贾钺、杨校等,授官升俸有差。既而,良、勇又特与实授,彪、鼎赏银二十两。时刘瑾以各处盗贼窃发,厚立赏格,遣官督捕。尚义以都御史甯杲精悍附势,为瑾所用,至诬杀平民以为功,而杲尤酷虐云。
○癸卯鸿胪寺请开经筵日讲,令至三月以闻。
○令掌通政使司事·兵部·左·侍郎王敞管部事,升顺天府·府尹李浩为通政使。
○升礼科·左·给事中胡玥为户科·都给事中,右·给事中张润、杨一渶、谢讷俱左·给事中,给事中马卿、蔡潮、闵楷俱右·给事中。润、卿俱吏科,一渶户科,讷刑科,潮兵科,楷工科。
○甲辰升湖广·按察司·副使任鉴为云南·布政司·右·参政,湖广·布政司·右·参议杨子器为福建·按察司·副使。
○罚正一真人张彦頨米一千石,仍禁其家不得鬻符箓。先是,彦頨家人宁 等,持真人府批,乘传往来广东诸处鬻符箓,因采取古物药材。为佥事 吴廷举举劾,勘实乃罚彦頨而发宁等戍边。
○夜,月犯氐宿南星。
○乙巳景皇帝忌辰,遣仪宾周钺祭陵寝。
○夜,月犯房宿北二星。
○丙午清明节,遣驸马·都尉樊觊、马诚、黄镛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杨淳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升南京·鸿胪寺·卿丁凤为应天府·府尹,改南京·太常寺·少卿赵履祥为南京·鸿胪寺·卿。
○四川守臣奏:“贼首蓝五 等有众二千余人,转掠重庆、夔保,间其东乡、开达、大宁、大昌、新宁、通巴等县,又邻境汉中、荆襄,故三省流徙之徒,易聚为患,去来出没无常。请命大臣总制三省官军,并调酉阳石砫土兵,协助征剿。”兵部议上,诏:“总制官不必差,土兵准拟调用。都御史林俊 并各省镇巡官,令各严督所部,互相策应,务期成功。”
○周府·镇国将军安淄数持刃逐其父,又击伤其生母。辅国将军同鋜 与寡姊孟县县君□□,二人者有隙,互相讦发。命司礼监、刑部、锦衣卫官往勘。奏上,安淄已死,命开棺验尸,以庶人礼葬之。同鋜 及县君,皆赐死。
○丁未升河南·按察司·佥事 王鼎为顺天府·府尹。鼎以大理寺·少卿左迁,至是张彩荐之,遂有是命。
○升湖广·按察司·佥事 孙火□冈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郧阳府·知府 曹廉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升镇守·山西·副总兵·都指挥·佥事 叶椿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大同。
○戊申致仕·太常寺·卿林章卒。□,字以成,浙江钱塘人。少贫,性警慧。尚书 于谦 悦之,因偕至京师,遂获以书翰,直内阁,授中书舍人。大学士李贤喜其勤办,超进礼部·员外郎,秩满陟山东·布政司·左·参议,任如故。《英庙实录》成,擢太常寺少卿,又进为卿,秩再满加二品禄。又数年,进二品阶,致仕。未几,卒年八十有二。章处近地,慎密不泄,与司制敕五十年,积致华秩,可谓遇矣。
○夜,土星犯太微垣上相星。
○己酉广东·参议吴廷举尝枉道过家,为侦事者所发。会镇守太监潘忠与廷举有怨,复奏:“其为佥事时,擅用公钱,禁死平人,诸不法事。”遂逮系锦衣狱,拷讯。廷举自诬服,命枷于吏部前一月。廷举垂死,有为言于张彩者,得释仍谪戍山西振武卫。
○初,少监李宣、锦衣·都指挥赵良勘事江西。吉安·知府 任仪、袁州·知府 支夔白于巡按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