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七
永为指挥·同知,坐贿逆瑾也。
○贼破枣强县。知县叚豸死之初,贼薄城。豸率众捍御,斩贼二百余人,首领一人,贼怒攻围益急。阅三日,城陷,豸身中数矢一枪,犹嗔目奋臂呼,曰:“杀贼杀贼。”知不可为,乃赴水死。贼怒杀其首领者,遂屠其城,死者四千八百余人,绝者五十余家。时参将宋振驻兵县东门,与贼对语,不发一矢,贼寻引去。事闻,赠豸太仆寺·少卿,赐祭一坛,仍录其子为锦衣卫,世袭百户。既而科道劾振纵贼,令戴罪自效。
○戊午升南雄府·知府 王启为贵州·布政司·左·参政。
○己未慈圣康寿太皇太后圣旦节,赐群臣宴于午门。
○升湖广·布政司·右·参政刘挺为右·布政使,监察·御史阎睿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庚申兵部覆监察·御史蒋瑶等所上七事:“一 重将权谓:军旅之际,非威不行,偾事者,宜即斩于军门。二严门禁谓:门卒困于索占,请命巡城御史查点。三清役占谓:禁兵之设,所系甚重。近权贵役占,动以千计。如军器局旧额军匠六千余人,监督内臣二人,今添设内臣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一局如此,他可知也,乞以各监局所占军士充伍。四多应援谓:黠贼横行,几一年师出无功,宜分将骁勇,以为后继。五 专责任谓:诸将自分彼此,动失事机。如贼已入山西,而张伟尚拥师山东,坐观成败。请无以境土为限,责其成功。七节冗费谓:近年传升官员及投充校尉、军匠不可胜数,糜粮月以万计,请敕兵、工二部查革。”得旨:“近来建言者,多浮泛不切。该衙门不论可否,一概覆奏,徒为烦扰。今后似此者,不必覆奏。”
○辛酉升山西·按察司·副使陈凤梧为湖广·布政司·右·参政。
○兵部覆尚书 柴昇等所奏:“操江官军,宜令选练。其有私役,及拨送势要者,罪之。如例大小教场,并神机营官军,宜阅实取其年力精壮者为首拨,免其工作;稍次者为次拨,非工作奉旨者,不许擅役快船夫甲验户佥充。仍禁约进贡人员,求索财物,违者治罪。其进鲜进贡等项,守备官如旧例给扛;给与船只,科道并兵部委官察之,不许虚增数目。及多索夫钱重,为民害马。快船应付,惟进贡供应,及钦差、内臣、镇守武职、封王正副使、皇亲、公侯、驸马、伯、南京各堂上官进表者给与,著为例;此外奏讨者,罪之;若守备内臣数多,请上裁。”得旨:“守备官生事害民者,已有旨禁约。如彭恕招权网利,其尤甚者,其革之,令南京·御马监·佥书。余悉如议。”
○夜,金星犯左执法星。
○壬戌命提督仓场·户部·右·侍郎邵宝 回部管事。升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邓庠为户部·右·侍郎代之。
○升刑部·署员外郎吕和为山东·按察司·佥事。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左·副都御史陶琰以老疾乞休。上以琰居官清慎,不允。
○癸亥元节遣驸马·都尉蔡震、樊凯、崔元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周钺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山东盗连破武城、乐安、阳信、沾化、海丰、青城等县,攻乐陵·知县许逵,败之而去。
○先是添设都御史,巡抚福建、汀漳、江西、南赣、广东、南雄、惠潮七府,及湖广郴州。至是,以广东韶州府与郴接境,亦隶焉。
○甲子升荆州府·知府 边贡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总制·江西·都御史陈金等奏:“参政吴廷举轻率督兵,攻靖安贼寨,为所败,官军多死者,请逮治。”诏:“廷举且免逮,革冠带停俸,令戴罪自效,待事宁之日以闻。”
○兵部奏:“近闻强贼 刘六等由湖广、江西,自南而北,踰山东长清、齐河等县,直抵霸州,复往山东而南。强贼 杨虎等由河南、山西,自西而东,踰曲周、威县直抵文安,复往河间、泊头、庆云,亦由山东阳信、海丰而去。往复纵横,如蹈无人之境。请命提督·都御史马中锡、总兵官张伟将、参将李瑾、指挥冯安所领京达官军,不必分调,悉令统领,随贼所往,督同官军民快相机剿杀。其参将宋振、都指挥庄鉴所领官军及达官舍余,亦宜量贼缓急,相机调用。及移各镇巡官各督守巡、守备及府卫预选兵快民壮操习,各村集镇店佥点火甲防守。”诏:“如议。”
○工部以尚书 柴昇等奏:“请取回织造太监乔忠、吴经。”不允,其随从人役,有营私害人者,令守备太监黄伟指名奏闻。
○乙丑大学士李东阳复上乞休言:“自屡告请以来,病日深而忧日至。况老而无嗣,只影自随,宗祀之责,惟臣是任。然此一身一家之私,犹不足言。陛下绍统有年,前星未耀,乃祖宗亿万载社稷之寄,所系甚重。昔 孝宗皇帝 亲凭玉几,发纶音,早定大婚,永图至计。臣面承顾命,夙夜于衷,比之寻常,情实倍万,责任之重,无过于臣。臣所当言,亦无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