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现自己被扔到乱葬岗,周围全是残肢断体的尸体,血液凝结,腐肉外翻,周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
月黑风高,不远处还有几条夹着尾巴的狼狗在啃食腐尸。
浑身酸痛,疲累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第一眼是一张被腐烂得掉了一颗眼珠子的中年男人的脸,不过两三厘米的距离,眼球外翻,还有尸水在往下滴落,贴在脸上粘稠得要死。
那一眼,小愁吓得魂都要飞出来,尖叫着伸手挡脸,不挡不要紧,一挡挥手时稍不用力就打飞了一只断手,血淋淋的,还散发着腥臭。
瞳孔聚焦,沈囿在人堆上摸爬打滚,手上身上全是血和腐肉,拖着快断了的瘸腿往旁边跑,刚跑几步,就撞见那几条刚刚吞咽尸体的恶犬,在漆黑夜色里,眼睛荧荧着幽光,虎视眈眈的盯着她。
恐惧压到嗓子里,沈囿蹲下身,死死咬着手臂不发出一点声音。
头发乱糟糟,脸上是干掉的灰和血,唇色苍白,因长期缺水而干裂。
镜头前,沈囿眼神里的恐惧变化表现得淋漓尽致,瞳孔聚焦,咬手臂都咬出了血痕。
而那两条狼狗似乎嗅到什么气息,正夹着尾巴往那边走。
空气里是那两条恶犬吐着舌头,嘶喇嘶喇,对食物渴求的声音。
——五米,四米,三米。
眼泪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流出,小愁已经预见自己被野狗分食的场面,几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一柄银光闪烁的剑横亘而来,一剑刺瞎了其中一条狗的眼睛。
呜咽着声音,那两天狗发疯一样的吠叫。
男主和主角团出现,轻而易举的把狗解决。
小愁蹲在尸山血海堆里,抬头仰望一袭白衣,腰间佩剑,高束发冠的少年,恣意清朗,满身侠气。
眼眸里的情绪由恐惧到释然,放松到仰慕,到最后的自卑低头,如凝望月亮一般,高不可攀。
镜头前,柏翊一看着那眼神也跟着心被颤动了下。
“——咔,分镜二十三结束。”
沈囿被人扶着从地上起来,衣服破破烂烂的,头发乱糟糟,刚哭过的眼睛还泛红。
柏翊一站在摄像机后面看她,他缓了会情绪,低低开口:“沈枝,你真的很有天赋。”
沈囿接过杨玥递来的水,在暗中看不清什么情绪,只轻轻回:“谢谢柏导。”
她刚出道那会儿,就有很多导演对她说过这句话,她的演技很浑然天成,特别自然,在情绪细微处还能表现得很触动人,不自觉就能把观众带入到剧情中,真切的为故事里的人物悲喜。
很有灵气,那时沈囿走哪都是夸赞声,也曾自负的以为,她会让自己的名字成为一个烙印,印在每一个人心底。
出演了一部小众文艺片女主,小范围的火了,口碑和商业成绩都不错,后面更是在一项国际赛事上拿到了影后的桂冠。
那时候开始有流量朝她倾斜,跑商演拍广告,至少半个月的行程的排满了。
行走在各个名利场,有公司想签她,营销年龄演技和漂亮,那时候热搜还不普遍,贴吧里关于她的讨论特别多,其中提及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天赋。
她好像天生就适合演员这个职业。
可后面,扇总导演的那一巴掌,直接把她扇醒了,冰冷的拍在地上,她随意一个动作都被解读成别有心机,上位博资源。
连靠她试镜得来的那部电影女主戏也被人造谣说是跟制片人的床上关系便利。
一夜之间,舆论风向全变了,她成为全民抵制的人,甚至后面那部电影也被下架。
谩骂无休止般如潮水袭来,十七岁的沈囿从没有承受过世界上那么多的恶意,让她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在那些肮脏的语言描述下,似乎她也成了肮脏的人。
直到,遇见祁禹时,一切才慢慢好起来。
算来快六年了,她几乎都快忘记在自己曾经在镜头前是怎样骄傲肆意的模样了。
杨玥扶她到旁边休息,不吝夸奖,“姐姐,你演得真的很好,我都想去镜头前抱抱小愁。”
沈囿低头看剧本,“嗯,她是很让人心疼的女孩子。”
月色静谧,回伽蓝园的路似乎格外漫长。
接下来四五天都是这样度过,白天拍戏,晚上读书,沈囿还是会忍不住想他,可她能克制,她不主动去打扰他。
周末拍杀青戏,是一场滚泥浆的戏。
小愁瘸着腿去魔医那儿为笼罩村庄的瘟疫求解药。
小愁被魔医的内力几乎震碎心肺,一边吐血一边从九十九根梅花桩上爬过去。
魔医的嗓音带着妖异,“润之,在乱葬岗救了你。”
“你有什么,值得他救呢?”她笑起来,声音尖利,“丑陋的脸,满是疤痕的身躯,还是残破跛足的脚,抑或是你这条可怜却不值一文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