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儿,洛云提着行李箱,走进男生3号宿舍楼的一间寝室。 三个室友已经到齐了,正聚在一块聊天。 “哟,老四来了!” 一个穿着克罗心短袖的银发青年,自来熟地走上来,“我们来得早,把床位占了,别介意哈!” “没事。” 洛云很阳光的一笑,见银发青年想帮他拎行李,他婉拒道:“我自己来吧。” “没事儿,以后大家同吃同睡四年,都是好兄弟,别见外,我叫王多俞。” “我靠?!” 银发青年的块头说壮不壮,说瘦也绝对不瘦,但用力之下,洛云的行李箱竟然动都不带动一下? “我去,老哥,你这里面装了什么啊?这么沉!” 王多俞震惊地改用双手试了一下,使出吃奶的劲,才勉强提起来一点。 另外两个室友马上走了过来。 一个清瘦型帅哥,一个戴眼镜的肌肉男,两人各自试了一下,都被这行李箱的重量给震惊了。 “东西比较多,还是我自己来吧。” “对了,我叫洛云,洛神赋的洛,白云的云。” 洛云谈笑间,随手把行李箱扔上床铺,看得三人目瞪口呆,心中齐齐蹦出一个念头: 这是个狼人! 比狠人还多一点! 聊了一会儿,洛云得知。 帮他拿行李的王多俞,是个富二代,长得普普通通,个头也普普通通,但一身的奢侈潮牌,立马让他变得不普通。 睡他上铺的李志勋,是个高高瘦瘦的大帅哥,身高187,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发型潮流,自我介绍说是个小主播,每个月有四、五万收入,高中就经济独立了。 最后一个,梁凡,自称集力量与智慧于一身的男子,平时喜欢撸铁,在健身房练了一身漂亮的肌肉。但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以超一本线100分的高分进入滨大洛云也才超了70分,说是不想离家太远。 三个室友,都很厉害,反衬得洛云普普通通了。 四个人扯了半天皮,五点多,一起出去吃晚饭。 滨海大学分六个校区,占地超大,学霸多,美女也多,湖光山色,景色宜人,楼宇林立。 校外的小吃街,更是人气爆棚。 路过一家邓紫棋牌室,又路过一家枫林晚足浴,四人来到一家权志龙虾店。 点了很多羊肉串,牛肉串,羊腰子,烤茄子,又开了几瓶啤酒,四人边吃边聊,越聊越投机,大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嗝” “爽!” 走在校内的白鸟湖畔,王多俞打了个饱嗝,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 李志勋甩了甩刘海,“多俞,像你这种富二代,也经常吃垃圾食品?” “你小子瞧不起谁呢!” 王多俞瞪了他一眼,“老子最讨厌吃什么西餐、米其林了,吃都吃不饱,还是撸串过瘾!” “就是,没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两顿!” 洛云接着道。 “哈哈哈!” 几个人发出大笑,有些臭味相投。 走着走着,觉得无趣,他们便准备回寝室开黑打LOL。 就在这时,小道前方发生了状况。 “吴凯!” “我不喝,你拿走!” “我还有事,你能不能别缠着我?” 一个女生正被一个男生死皮赖脸地纠缠。 洛云定睛一看,目光亮起!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 年纪与他相仿,穿平底鞋都有一米七。 清俏脸蛋,莹润花唇,明眸瑶鼻,三千青丝垂至腰畔,一件简单的白T搭配超短裤,勾勒出苗条身材。 滨海市盛产美女是出了名的,但这般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八分美女,平时还是难得一见。 “夕颜,我都打听到了,你不是最喜欢喝喜茶的多肉葡萄吗?” “学校附近没卖的,我特地跑去市中心买的,你就尝一口吧!” 一个系着头巾的寸头青年,拎着两杯奶茶,挡在女生面前。 “我去,好漂亮的妹子!” 王多俞眼睛也亮了起来。 李志勋眉毛一挑,“我认识她,滨大校花,大三生物系的林夕颜!” “不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