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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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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用鸡血混合朱砂,不到一夜工夫就把几卷经书给抄完了——她有一套绝活,能左右手执毛笔同时书写,速度翻倍,这个,萧琳琅当然不知道。

知道了还了得,更得将她当包身工使了。

次日,琉璃恭恭敬敬将几卷经书呈上去,萧琳琅注意到她腕上缠着的绷带,“怎么割的是手腕?”

一般不都是刺破手指取血。

琉璃低首下心道:“怕用量不够,来来回回倒麻烦,索性一次多放些。”

萧琳琅并不在意,她自己身娇肉贵没吃过苦头,当然也不知放血是多么痛楚。

只淡淡道:“待会儿我让夏蝉给你点银两,你自个儿去太医院抓几剂补药罢。”

活脱脱打发奴才。

琉璃反倒松了口气,幸而萧琳琅没让太医来给她看诊,不然岂非露馅了,可见塑料姐妹情并非全无好处。

琉璃假装失血过度,又在两颊多上了些粉,省得被人瞧出端倪。至于那几只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老母鸡,则被送进了厨房里,一半清炖,一半红烧,西偏殿上下都饱餐了一顿。

又过了两日,萧琳琅才将经书呈上去,她“自己”抄经当然不能太轻松省时,否则皇太后又给她找些别的麻烦怎么办?

幸好吴太后顾不上她,三言两语敷衍完,便潦草打发她回来。

春喜悄悄对云莺道:“说是为了福王殿下就藩的事,太后娘娘不高兴呢。”

谁都知道福王乃吴太后的亲生子,爱逾珍宝,太后哪舍得让他离开眼前?何况福王留京乃是万岁爷登基之初下的明旨,怎么忽然间却出尔反尔了?

琉璃并不意外,皇权之下哪有什么真兄弟,何况随着福王渐渐长成,在朝野内外名声愈显,是个正常人都得提防好么?

春喜叹道:“奴婢觉得万岁爷太过薄情了些。”

就算当今乃先皇后嫡子,可先皇后母家早已衰败,当初若非太后力排众议扶持他继位,他能这般顺利承继大统么?听闻先帝晚年曾有意封吴贵妃为后,吴贵妃怕乱了嫡长才给婉拒了,这样贤德明理的妇人,当真乃我辈楷模。

皇上才掌权没几年就忙着卸磨杀驴,难免叫人齿冷。

琉璃呵呵两声,她觉得评判一个人不该看她说什么话,而该看她做什么事,至少进宫以来自己没享受到吴太后半分好处,只知她纵容娘家,袒护侄女,对其他宫嫔漠不关心——虽说琉璃没受过直接刁难,那也是太后瞧不上她的缘故,萧琳琅受的罪不都落到她身上了么?

琉璃道:“万岁爷自有主张,咱们就别理论了。”

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怕什么,再说皇帝薄不薄情也与她无干,她这种摸鱼打滚混日子的,要真心作甚。

要好处才是真的。

琉璃又开始琢磨挪宫的事,等她再蒙召见时,必得向皇帝提上一嘴。要是皇帝肯翻她牌子就好了,闺房之中的话才更容易答应嘛。

千盼万盼,总算又盼来御前传旨的太监,琉璃惊喜不已,虽然这回是侍膳而非侍疾,但换个角度,证明她给皇帝留下了印象不是?

赶紧换了一身新衣——萧琳琅这个自私鬼,每逢宫里份例下来,总是先把最好的绸缎都给挑走,下剩些不要的才赏给旁人。

人靠衣裳马靠鞍,她纵有十分姿色,打扮得灰头土脸也只剩三四分。

上回若非她借着面圣为由勒索了些,至今衣柜里还是空空荡荡的呢。

琉璃叹口气,所以说良禽择木而栖,没遇着明主就是她这般下场。

好在今日是个机会,琉璃想了想,把胳膊上的纱布加厚一层,又把昨儿剩的鸡汤舀出来些,耐心撇去上头油花,本来还想兑点山泉水再炖一炖——皇帝病体刚痊,当然得用得清淡些。

无奈时间来不及,只能先这样了。

琉璃穿着一袭雅清袄裙,鬓上簪着清香扑鼻的山栀子,袅袅婷婷来到乾元殿外。她吸取教训,什么檀香藏香都没用,只取“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样着意装饰,宋明辰立刻觉得了。尽管他对女色并不感冒,可谁都喜欢旁人对自己费心思,于是弯唇浅笑了笑。

琉璃好险没被迷得七荤八素,总算她理智过关才没失态。

【长得帅就别乱放电,芳心纵火犯那么好当的?】

宋明辰:……什么稀奇古怪的名词,听都没听过。

他看向她手里拎着的食盒,郭槐立刻迎上前去,“萧才人,实在抱歉,陛下从不用外头东西。”

琉璃本来斗志昂扬的脸顿时垮下,撅起的嘴角仿佛能挂上两个油葫芦——更像后殿养的那只波斯猫了。

宋明辰忍俊不禁,难得开恩一回,“行了,让她呈上来罢。”

琉璃惊喜不已,立刻自卖自夸,“这是臣妾托人从外头买的上等三黄鸡,农家散养而成,鸡肉筋道,汤鲜味美,比宫里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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