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爱人1
可他总是固执地送。
她床下面藏的全是他送的东西,奖杯,小发卡,项链,手环,玩偶,一盒一盒的信,有时候是路边捡到奇怪的石头,旅游时在海边捡的小海螺。
她离开香城后,那些东西便永远地尘封在原地。
傅梦觉背着阳光,视线昏暗,他独自摸索了半天,也没带上手表。
她坐起身,拉着他的手,手指灵巧,替他扣上表带。
抽手时,一双大手却钳住她的胳膊,令她动弹不得。
感受到对方愈渐沉重的呼吸,黎思念惊觉自己此刻没有穿衣服。
只套了件蓝白色的胸罩,没有系扣。
欲盖弥彰的勾引。
两人在阳光下四目相对,还是尴尬的。
傅梦觉好像没有认出她。
诚然,她的变化很大。
死板的短发,变成现在的波浪齐肩长发。以前总是穿妈妈的旧牛仔裤,老土的T恤,现在每一套裙子,都是奢侈品店最新款。长期的护理保养,让她的皮肤比年轻时更加白皙紧致。
或许,她应该直截了当地说,你好,我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又唯恐他早把她忘了。
傅梦觉拉了拉她的胳膊,把她拉进怀里,大手顺着腰向上。
黎思念说:“放心,我知道你是谁,我不会纠缠你的。”
“我不怕你纠缠我呢。”
黎思念勾起嘴角,“没有联系方式要怎么纠缠。”
傅梦觉从黎思念身上滚下来,枕着胳膊似笑非笑望着她。
片刻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记忆中这是她第一次存他的号码。
黎思念整个学生时代都没有手机。
一天晚上,她都睡下了,窗户传来沙沙声,她知道是他。
到单元楼下,他给了她一个手机,粉红色的翻盖手机,下面坠着一只嘴上画着叉的猫头挂坠。里面唯一的一个号码就是他的。
他说他再也没办法忍受她一放学就消失。
她怎么都不肯收下,硬把东西塞回他口袋,就跑掉了。
她闭上眼睛,仍能闻到校服晒过后,纯白色的阳光的味道。
看到青春独有的躁动和自卑,是永远做不对的物理大题,洗的泛黄的旧衣服,不合尺寸的薄内衣,是父母为生活费的争吵。
好似犹站在,那条只有一盏白灯的楼道,风吹在脸上,冰凉,带着陈旧的扫把味。
在别的男生还带着黑框眼镜,校服扣到最顶格的时候。
傅梦觉脸上挂着肆意的笑,好像青春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游戏。
他家世棒,个子高,学习好,会唱歌。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上的样子,连阳光都对他格外偏爱,打在他身上柔柔的。
他整个人闪闪发光,好像身披圣光的神明。高贵优雅的样子,足以让所有人顶礼膜拜。
而她死板的短发,永远低着头,憋不出一句话,透明地好像一团空气。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他们根本不会认识。
而她搞砸了一切。
现在的她也很难想象,当时连火车票都不懂得买,行李箱都没有一个的小女孩,怎么就有勇气,毅然决然从香城离开,身无分文地来到这个辽阔又无情的城市。
一走就是十几年,从此萧郎是路人。
现在她总算摆脱了当初的穷困的自卑,在这种城市站稳脚跟。
虽然和傅梦觉的优越比相差甚远,但黎思念满足了。
她不后悔当初的决定。
可浓郁的爱意没有减淡,只是埋葬在日复一日的操劳中,内化,固定,最后变成附着在血管的吸血鬼。
白天看不到,两个人的时候看不到。
可是在午夜,月光撒向地面,一片凉,又偏偏独行的时候,猝不及防跳出来,惊得她一身冷汗。
她把手机还给傅梦觉,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
是个陌生号码。
傅梦觉靠过来,脸放在她□□的肩膀上,弄得她的侧脸痒痒的。
“记得打给我。”
“嗯。”
“唔,香城,好巧,我在这念过初中和高中。”
傅梦觉看着手机上的备注,轻轻念出声:黎思念——黎思念——
黎思念全神贯注地听。
他念了两遍就说,“你的名字真特别,很好记。我记住了。”
以前他怨她,怨她不公平。
他说我愿意为你付出生命。你呢?黎思念你连在朋友面前承认我都不愿意。黎思念没有心。黎思念你只爱你自己。
你到底爱不爱我,少年总是一遍遍追问。
而她低着头沉默。
这时才知道,她当时未必有他爱得深,但一定比他爱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