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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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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拍摄此照片的人,他承认照片是自己亲自拍的,并无修过的痕迹,这有他的证词。

小样准备的还挺齐全嘛!

周婉云挑了下眉,转身问鹿潼:“那就是说,里面确实是你,对吧?”

“好像是,不过这应该都挺久之前的了吧!我每天穿的不重样,哪记得住那么多。”鹿潼也很诧异,那的的确确是自己。

“没关系,我们还有杀手锏。”周婉云也没想到对方在这么短时间内,还能找到一些漏洞。

“如原告律师所说,‘这篇文章纯属虚构’,也就是说,里面所描述的时间也未必是真的,所以原告提供的不在场证明并不成立。但是我们所提供的这张照片,确实就是鹿潼本人,穿搭、身形都和微博上那张照片一模一样。

所以,我方认为,鹿潼就是照片里的男子。”

对方律师有条有理的陈述着,又交上了一份资料,继续道:“现在我方要反驳原告提供的工作人员排查资料和IP地址。

首先,工作人员排查是对你们自家公司的排查,并无任何权威及可信度,毕竟我们不能保证乐安是否会包庇自己的艺人。

其次,我们也调查了这微博的IP地址,根本不属北京,而是上海,既然原告能得到一个万娱的地址,那么我想问原告,你们的IP地址是从哪来的?况且周律师也说了,乐安和万娱是两家有着竞争关系的娱乐公司,此次申诉,我相信网络上对万娱的不良舆论将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而乐安作为原告和‘被害者’,自然是收益颇多的一方了。”

“好家伙!这一波反咬真是……太不要脸了!”

“嘘!别说话!”

陆敦和李可唯旁听的都紧张了!而一旁的高文瑕相信:周婉云的实力不仅如此!

几个审判人员合议归纳了庭审争议焦点:两方证据存在矛盾冲突,万娱针对鹿潼提供的证据一一提出反驳,并带有实质证据。根据原告诉求,万娱构成诬陷诽谤罪的证据不足。

对方正中下怀,这不就是给了周婉云顺理成章地把赵深袁拉出来由她宰割的机会吗?

看戏群众觉得这次算是乐安失策了,尽管周婉云很厉害,但终究没有万娱请的专业明星律师那么熟练吧!每个人也只能在自己熟悉的领域称霸,一旦涉足其他领域,任何事都没有那么容易。

周婉云一开始接手鹿潼的案子时,自是觉得比较陌生,但解决起来确实比平时的案子容易得多,况且赵深袁的出现,使这个案子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明星维权案,她也更加有信心。

对方以为自己胜券在握,毕竟现在问题大多在原告那边。殊不知周婉云只是放慢节奏:你想玩,我就奉陪到底!

所以双方对争议焦点皆无异议,审判人员宣布围绕争议焦点的事实问题展开调查。

果不其然,审判员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双方为被告方提供的照片做出陈述。

周婉云给了鹿潼一个眼神:按你刚刚和我说的。

鹿潼接收到信号,不慌不乱,说:“照片上确实是我,去年的时候,我没记错的话,那天我是从外地飞回北京,机场还有粉丝接机,况且我出机场后,就坐车回公司了,我有行程记录的。但这套衣服,我就只在那天穿,之后再也没穿过,更没有在照片里的地点出现过。”

周婉云满意地点了点头:孺子可教。

继而补充说:“去年的事,时隔一年才发出来做话题发酵,这也不合理。毕竟新鲜、实时的新闻才更容易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吧。”

对方律师继续攻击:“微博上那张照片和原告刚刚亲自承认的照片上的穿搭、身形几乎都一模一样,哪会有这么巧的事!况且,我们也不能排除爆料的人把重要新闻留到关键时刻再放出的情况。”

结束后,审判员提出第二个问题:双方提供的证据中存在矛盾争议,需双方各自陈述IP地址从何而来。

重头戏到了!周婉云就等着这一刻。

“实际上,写文章和拍照片的其实不是同一个人。根据那篇造谣文章所说,我们联系到了照片的拍摄人,并且他亲自承认,他拍的根本不是当事人鹿潼,而是你们万娱的艺人——赵深袁。”

此时加了个新人物,大家的兴趣更浓郁了!

周婉云把狗仔的证词交上去,“据他所说,有人花高价买下照片,之后就有了那篇造谣文章,不否认被告方的证据,微博确实是上海的地址。

但是我们所提供的,是造谣者同拍摄人购买照片时,所用邮箱的IP地址。”

对方刚刚的得意模样消失不见,连万娱总经理也被惊讶到:这不刚来公司两年那个赵深袁吗?怎么把他给扯进来了......

审判员让被告方答辩时,直接哑口无言。憋了好久,慌乱之中,终于说了一句:“但照片无法识别任何人的身份,也未必是赵深袁!”

对方这律师也太沉不住气了吧!这狗仔的证词都在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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