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珏
两家人见状,也不敢多胡闹,赶忙各自出城去了,唯余城中人不断唏嘘,这么好的郎君却配了这般姿色丑陋的女子,各自打听是谁家的,也都不知情,仿佛隔空冒出来的人家。不过旁人之事,不过三分热情,七分笑话,闲话家常而已。
出城之后,红白喜事两队人,立马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将身上的衣服脱去,换回自己本来的衣裳,一番整顿之后,这不就是王大当家他们一行人吗?
“多亏了姜兄弟的好主意,我们才能平安出城!喂,死鱼脸,你刚才的演技真是不错呢,还你父亲保佑高中状元,你要不要再拜拜这些肉干啊!哈哈!”王大当家哈哈大笑。
忍不了,便不忍了!墨青提剑便跃身砍去,王大当家赶忙提刀应战,众人也走远看起了热闹。
云初看着大家,也知刚才精神紧绷,被这样一闹也好,接下来恐怕会越来越紧急了。趁着这时间,正好打点一下行李,准备赶路。忽然发现刚才的新郎官,王大当家的义子,正不停的擦拭着自己的下巴,下巴上已红成了一片,他仍不觉,竟拿起小刀,准备把下巴那块肉剜去。
诶,终究是因为自己的事情导致他被这般事情糟心。云初拿着麻布和烈酒走到他的身边,刚靠近不到两米,他就抬头死盯着自己。那是一道怎样的眼神呢?多年之后,两人情深意浓之后,姜云初还能回想起来,那是一只孤狼的眼神,死死的守着自己的领地,固执而又坚定,而此时的自己,就是误闯他领地的猎物,他弓起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咬住自己的脖颈,方肯罢休。
“剜肉很痛的,容易失血而死,要试试我的办法吗?”云初将烈酒倒在麻布上,将麻布递了过去,这时候,他紧紧盯着的就是这块麻布了,好似不相信这块带着酒精的麻布能够抚平刚才所受的伤害。
“烈酒接触皮肤会有灼伤感,能够麻痹你那块的皮肤,也会清洁皮肤上的的脏污,要试试吗?”久等了一会,看他还是没动作,云初准备放弃,忽然,两根骨骼分明的手指拿走了那块麻布,粗暴的将布擦在了自己的下巴上,尽可能的多把带着酒精那块紧贴着自己的皮肤,享受着灼伤带来的快感。
刚准备返身离开,忽然背后传来一声“拿来!”云初转过身去,看到那个男子手一伸,问自己要着什么。
姜云初将自己左手的酒囊抬起,“你要的是这个吗?”
“嗯,拿来!”
姜云初好笑的看着他,走过去将手中的酒囊递给他,他现在身体放松多了,刚才的压迫感也没有了。可见,他已经不觉得自己对他有威胁性,嗯,现在是只可爱的小狼仔了!
萍水相逢,姜云初也不想与他有太多交集,便打算去找王大当家他们,准备启程。
“我叫阿珏,我欠你一次人情,若有一天,我会还你一次。”小孤狼的是非观里竟如此单纯,不过简单的一块麻布而已。
云初回眸,“珏?是绝艳天下的绝还是封侯将相的爵?”
“是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珏的珏。”
“哦,原来是方珏清沙遍,纵横气色浮的珏,好,我记住了!阿珏,我叫姜云!但愿我不会有需要你还的那一天。”姜云初转身离去,徒留这个默默站着的男子,回味着那句诗句,“方珏清沙遍,纵横……气……色……浮!”
一直以为自己是遭人嫌弃,无人要的野种,却不知母亲给予自己的名字,还能有另一番的解释,自己真的是美玉吗?令人珍贵?母亲生下自己的时候真的是带着满心的爱意与祝福吗?自己的父亲又是谁?这一切一切的谜题,答案在哪里?也许这次事情结束之后,自己应该去那里找一找答案了。
众人休整后上路,王大当家发现自己的义子与以往有些不一样了。
“阿珏,你莫不是被那二公子气疯了吧?”不然以往一直阴沉着脸的孩子,怎么会有这般放松的样子?
“义父,你这是什么表情?”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不是那二公子,是那姜……云小兄弟,他是哪里的人?”
“姜云?你跟她说话了?孩子,听义父一声劝,那个人不要碰,便是有一点好奇心都不该有,好奇心,便是你走向深渊的开始!”
“那您为何还愿意替他母亲走一趟差事?”
“义父也是没办法啊,早年我欠了她母亲一条命,如今,该是我偿还的时候了,可你没有,你还有的选。”
“好,知道了!”
也许没有了,刚刚自己也欠了他一个人情了。如果没有他,也许自己真的会剜下那块肉,或许自己也会流血而死,可有人会在意自己这条命呢?也许啃食自己骨肉的秃鹰,吮吸自己血水的牛虻会在意,也许义父会在意,也许吧。
大家一路再也不敢做停留,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快到玉门关,越临近,越感受到气氛的不同。城邦里的繁荣热闹,边关的凄寒萧瑟,玉门关位于高地,从下望去,天上的云彩好似被鲜血染红,城门禁闭,自带威严,如同一座末世的神,捍卫着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