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在南岭山脉另一边,有一个百鸟城。 百鸟城有一个胡家。 胡家的老太爷叫做胡庆。 在百鸟城里,颇有善名。 他长得慈眉善目,眉心有一颗红痣。 “化龙阵有异。” 一个女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女人看着年纪不大,脸上并无任何皱纹,但是一头银发,泛着光泽,尤其是那一双眼睛,充斥着世间凉薄。 “怎么回事?”胡庆手上的动作停了。 他养了一只金丝雀。 关在了一个大型的笼子里面。 看到胡庆投喂的动作停了,白光一闪,笼子里面的金丝雀变成了一个女人。 女人衣衫不整,就裹着一条长长的锦缎—— 她舒展着身躯,修长白皙的腿就那么露着,刺激着众人的眼球。 “把衣服穿上,简直伤风败俗。”白发女人怒斥道。 “姐姐,你怎么能够这么说我呢?”金丝翻了个身。“我这样子还不都是你教的,总不能你已经穿上了衣服,就当作过去的事情都不存在了吧?”. 金丝闲闲地说道。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说出来的话却极为伤人。 “你怎么敢这么对我说话?”白发女人眉头皱了起来,“金丝,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身份。” “我当然记得,记得可牢了,你自己瞅瞅看,这笼子还在这里呢!我就是你们豢养的金丝雀。你们让我生,我才能活,你们要我死,就让我死!我我们可能会忘记呢?” 就是他们杀了她最心爱的人,她都只敢把那些仇恨给咽下去。 金丝化出一柄扇子,轻轻地摇着。 这一柄扇子色彩斑斓,乃是用小乔的羽毛做的。 小乔是一只公孔雀。 他拥有着最漂亮的羽毛。 每次开屏的时候,总能吸引无数人的目光,当然也包括她。 可惜,白羽生了一场重病,需要孔雀胆入药。 就将小乔给杀了。 当然,他们不会知道,就在前一天晚上,他和小乔互述衷情了,约定好两个人一起修炼,尽早脱离这里。 看到小乔尸体的时候,她整颗心都是崩溃的。 但是她忍住了,并没有表现出来。 一旦她表现出痛苦的样子,等待她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甚至还笑嘻嘻地让胡庆将小乔的尾巴送给她,“我想要做一把扇子。” “小乔的尾巴这么漂亮,最适合我了。” 最起码,也要让她拥有一件小乔的东西。 她要是不这么说的话,估计连个羽毛扇子都捞不着。 她是金丝雀,所以她一直都被锁在笼子里面。 哪怕化形了,也被他们锁在这笼子里面。 就是从小笼子变成了大笼子。 “你知道就好,要是惹我生气了,你这身皮都保不住。”白羽冷哼一声,道。 金丝也不反驳白羽的话,就是可怜巴巴地瞅着胡庆。 “胡庆,要是哪一天,白羽真的杀了我,你要记得把我的尸体弄得漂亮一点,我可不想像小乔似的,尸骨无存!” 金丝趴在笼子上,她的声音越发地娇柔了。 “放心,只要有我在,她目前还动不了你!” “胡庆,要知道我们是一条绳上的人,你现在为了这么一个玩意,竟然跟我动气?” “就算是这么个玩意,那也是我的玩意,你还没资格去动她!”胡庆撇了白羽一眼。 “她就是一只金丝雀而已,就算长得再像肖麝,那也不是她,一条蛟龙和一只鸟,有什么可比性啊?” 金丝:“?” 她若有所思地垂下眼眸,捏着扇子的手紧了紧。 她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难怪,胡庆经常看着她的脸发呆。 这么说来,她的脸还可以利用。 “你到底想说什么?”胡庆眼神不善地看着白羽! “我知道你什么想法,但是当年你既然同意了我的做法,现在就别一副都是我的错的样子。” “我知道。”胡庆叹了口气,这是他最后悔的事情。 若是早知道会变成现在这样子,他当初肯定不会同意白羽的主意。 “当初你明明告诉我,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