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洪春梅
电大的学习像是一个火车头,牵引着戴志成去阅览更多的课外书籍,也为他充实着丰富的理论。强烈的求知欲,促使他的视野更为开阔。每天的《深圳特区报》和《参考消息》,那是他的必读之物。
这年一晃的,不仅很快越过万紫千红的春,也越过了炎热的夏,转眼就是一九八七年九月二日了。戴志成直忙到这天晚上,才猛地发现洪姐的餐馆是关着门的。他很担心的去敲了一阵子门,怕洪姐又会出什么意外,毕竟她是孤身一人。
刘伯见状才拍打自己的脑袋告知他,洪姐是昨天中午生意忙完后,就背着一个包急匆匆地走了。走之前,还要刘伯转告戴志成说家里出了点急事,哪知自己一忙就忘掉这事了。
次日,戴志成下午送货回来,惊喜地发现洪姐正帮他看着摊子,身边还有一位与她很相似的女孩。见他回来,洪姐马上就笑迎挽着了他,并向他介绍自己的小妹妹。
因为妹妹出生在初春,所以名字叫洪春梅,是她们家四姐妹唯—上过高中的女孩。今年高中毕业后,为了不影响弟弟读书,她没参加高考也不能参加高考了。这次把妹妹带来丹洲是想要戴志成帮她找一份工作,让妹妹能够锻炼锻炼自己。
到底是姐妹俩,都是一张相貌普通且纯朴本分的脸。只是妹妹比姐姐要高一点,也漂亮一点。还有,妹妹比姐姐要开朗一些,必定是读过高中的人。
洪春梅的到来和打算,让戴志成突然有了一个新想法,那就是让她帮自己看摊子。这样一来,他读书和送货就不再有后顾之忧。洪春梅也可以通过看鞋摊香烟摊,增长一些社会与生活方面的见识。
他当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洪姐,洪姐拍手同意,说这样更好。鉴于她餐馆所请的洗碗打杂工是60元一个月,洪姐对戴志成提出每月给妹妹60元工资可以不?哪知戴志成开着玩笑当场就拒绝了。
见洪姐流露出一脸失望,戴志成才慌忙解释起来。说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哪能是洗碗工的待遇?当即就表态80元一个月,做好了还有月奖金和年终奖。这在当时而言,待遇可算是高的了。洪姐听了戴志成的表态,开心得拉起他的双手放声大喊:好弟弟。
见洪姐已开始带着妹妹适应卖香烟和鞋子,戴志成骑摩托车去了陈哥家与哥嫂商量洪春梅的事。戴志成打算让洪春梅先住在哥哥家里,希望哥嫂能答应。哪知哥嫂和美华都喜欢的不得了,不仅立马答应,嫂子和美华还跟着戴志成一起过来认识洪春梅。
见面后,嫂子和美华很快就喜欢上洪春梅,只是洪春梅过度的朴素让她俩心疼。接回家安顿好,便带她去了个体市场买了几身衣服和裙子,鞋子自然是直接在戴志成的鞋摊上拿了。嫂子和美华还把很多自己的衣服给了洪春梅,这让洪春梅十分感动。
晚上聊开话题时,洪姐终于单独给戴志成说出了实情:原来她妹妹洪春梅是逃出来的!
洪姐的父母是典型重男轻女类的农民。尽管家庭条件贫困交加,但依然生了五个孩子,要不是弟弟出生,肯定会继续生下去。有了弟弟后,家里无论是仅有的一点钱还是一点什么好的东西,都是以弟弟为主。洪姐也是因为有了弟弟,本就不读书的她,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回家带弟弟妹妹和做农活了。
因为有了弟弟,父母先是以200元钱的代价,把二妹过继给了远方姑妈家,后来又赶着洪姐外出做事给家里赚钱,前些年又逼迫自己的大妹嫁给村支书的儿子。大妹坚决不从,最后只身一人逃离到镇上的男朋友家,现已结婚生子。
小妹妹春梅读书,都是在洪姐和大妹妹的“威胁”和资助下才得以实现。本是想资助成绩优秀的春梅能考上大学,哪知父母背着她们和县城一个经营鞭炮生意的老板达成了协议。只要春梅和他儿子结了婚,就给他家两万元彩礼。
春梅知道后是坚决不答应。为了防止意外,她父母还将春梅捆绑在家中,等待结婚的那一天。聪明的春梅假装妥协,趁父母疏忽的夜晚逃到镇上二姐家,再连夜写信给大姐告知了这一切。洪姐收到信后立刻就到大妹家去了,为避免夜长梦多,第二天也就是今天一大早,就和妹妹乘车回到了丹洲。
原来如此。都八十年代中期了,农村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戴志成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也很同情地看向在一旁打理鞋摊的洪春梅。
晚上回家后,他把洪春梅的事说给了妈妈江秋月听。听完后的江秋月无不愤恨地感慨:“这该死的重男轻女观念,不知道摧残了多少人。”
第三天是星期天,洪春梅坚持要帮戴志成摆摊,她觉得生意不应该停止,戴志成也只好随她。江秋月是特意要过来看看洪春梅,诗雅和姐姐戴志如同样也是如此。当江秋月、柳诗雅和戴志如出现在洪春梅面前时,尽管姐姐之前就说过新妈妈、新姐姐和新妹妹都是特别漂亮,但还是把洪春梅震惊得发呆了半天。
细心的江秋月仔细打量了一会洪春梅,然后再拿出皮尺给她量了一番。下午,她就和戴志如、美华一起去了个体市场给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