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八章 《江户条约》
第689章《江户条约》
和谈过后,签订条约。
因为现在日本正是享保年间,又是在江户本城签订,所以史书称此为《江户条约》,也叫《享保条约》。
明军带上了条约文书,坐船撤离江户,而那些跟随明军攻城的浪人武士,倒是没有被放弃,也跟着装船先去大阪,从那里找住友家族帮忙,装船带去鹿儿岛。
不,现在应该叫大明鹿州县了。
鹿州县的行政区划暂时未定,因为连县治都是新的,还得先呈奏南京,看陛下与内阁怎么定夺。
不过大概率,应该还是划归合湾知府管辖,汉城布政司虽然离得更近,但琉球归台湾,鹿州归汉城,很容易造成海关贸易的混乱与繁琐。
混乱繁琐之下,就会滋生职权侵占和贪污腐败。
伊予岛薛滨没有强行割走,也是怕贪多嚼不烂,只是一个别子铜山就足够大明慢慢消化一阵时间了。
虽然条约规定大明这边属于付钱租借,而且铸造的铜钱也是在日本进行流通。
可这毕竟是大明设置的铸钱监,铸出来的铜钱,理所当然也是大明通宝钱。
再加上有本地炼铜大族住友氏,可能用不了十几二十年,日本就找不到幕府铜币,而是全都在用大明通宝钱。
不要小看了钱的价值,利用经济命脉来控制羁縻外藩属国。
幕府后期但凡要与大明开战,或者重开闭关锁国,全国百姓、商人和贵族大名,都不会答应。
幕府送走了明军舰队,第一时间就开始大肆抓人,不管围城期间,有没有帮着明军填埋护城河,打造攻城器械,一律都按照通敌叛国的罪名,先抓起来狠狠审问一番。
表面上幕府似乎是在秋后算账,也的确是在秋后算账,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借此搜刮民脂民膏,填补大明索要的军费亏空。
400万石,就是400万两银子。
虽然幕府财政收入一年也能有450万两,但账不是这么算的,幕府还得养武士幕臣。
各种财政一出,400万两银子的战争赔款,就只能落在百姓商人头上,尤其是那些日本商人。
榨于日本商人们最后一滴血,400万两银子的赔款也不是赔不出来。
只是如此一来,不仅日本商人遭了殃,日本工商业也将就此一蹶不振。
本来中国商品就比日本要更为廉价精美,现在幕府又来杀鸡取卵,用于填补战争的专空。
再加上日本全国都将开海通商,今后怕是除了大阪米商,日本的本土工商业,很快便会被中国商品完全淘汰。
届时,日本平民要么乖乖去乡下种地,要么就给中国商人打工,成为工厂里的廉价日本劳动力。
当然,他们还有个选择,那就是倒幕造反。
日本商人再有钱,400万两银子也不是说掏出来就能掏出来,其余的部分还是得均摊到百姓头上。
于是乎,幕府为了还债,只能对广大平民,还有各地大名统统加税。
就算一年内还清了赔款,要补齐这一大笔的亏空,没个十几二十年……甚至二十年都不定能还得清。
别说被加税的平民了,就算各地大名也不是泥捏的,尤其经历过这次江户围城,幕府割地赔钱,德川家的威信必定大打折扣。
天皇能不能抬头不好说,甚至各藩大名还是会继续参勤交代,可地方上对幕府统治进一步阳奉阴违的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
相反,造成这一切后果的中国,反而成了日本贵族争相交好,他们不仅加大与中国商人的通商贸易,对中国任何商品也都极端推崇,认为日本的一切都不如天朝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