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傍晚,夕阳下的鹿关城看着干净了些,却依旧残破。
天空上缓缓下落的太阳像是咸鸭蛋一般透着温暖的橘黄色,在它的照耀下天空和大地都被暖色覆盖,橘红得像血,金黄得如焰。
鹿关城内的官员府邸今天被收拾干净了,大堂内摆上桌椅,点上蜡烛灯盏,再摆上美酒佳肴,开了佳宴。
恍惚间在人们的笑谈与大嚼大咽间,这座府邸里的时光像是倒转回了城破时的旧景。
有权有势的人在厅堂内佳肴美景尤嫌不足,厅堂外布衣百姓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虽是戏码,但在宴会主人的眼中,看了也觉得心内唏嘘。
桌上摆着打猎得来的猎物做成的炙鹿肉、烤全猪,配上城里仅有的最后一点大米饭,配上从空屋子里翻出的几坛子浊酒,成了今日做局的宴席。
大堂内的光线很亮,因为用上了现在鹿关城内能找到的一半灯油蜡烛照明。
阿萍冷眼瞧着,现下黄昏时分,屋子里的光线竟然比外面还要亮。
在极亮的光的照耀下,阿萍环顾四周,视线在那个名叫都吉的骑兵身上短暂的停留了下。
他们这些蛮族中,并非族内所有人都生得是白皙肌肤、高鼻深目的骨相与五颜六色的眼珠子。他们其中还有一部分族人生得黄皮黑眸,五官平整,除了身体壮实些以外,看着和汉人的区别不大。
这位名字是都吉的骑兵就是后者的长相,他脸上除了生有一个明显带鹰钩的大鼻头之外,看着外表很像是汉人。
他也不知是心里装着事情,还是单纯看不上宴席上的吃食,他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只做囫囵状咽下去,酒也不太沾嘴。只在阿萍和慕容氏兄弟招呼众人举杯时,他才沉默着咽下一小口。
阿萍看他,如果不是先前和慕容兄弟两个通了气,这个都吉的长相还真容易让人在初次就把他当做好人。
他的真相是很容易获得陌生人好感的长相,不俊不美却透出一股质朴的踏实感,给人一种他像是生活中遇到困难后会上来搭把手的人。
她没盯着都吉看太久,很快就收回了视线,和慕容兄弟俩交换了一个眼神。
吃得差不多了,也笑闹了一会儿,是时候该说些散场前的场面话了。
这个话,交由阿萍和慕容伏罗来讲才好。
阿萍站起身对着慕容伏罗举杯:“这段时日多亏了慕容大哥的照顾,我敬你一杯!”
慕容伏罗接受了阿萍的敬酒,又看向她,目光诚恳,带着些老大哥对同族小辈的照顾之意:“阿萍姑娘,你要不还是跟我们走吧,鹿关已经废了。”
“多谢大哥好意,我想留在此地居住,孩子们年幼需要个落脚地。”阿萍垂下眼回避着慕容伏罗的眼神。
她这话说出口,其他人也不好劝他了。
慕容涂见现场气氛沉默下来,便举起自己的茶杯,在座位上以茶代酒遥敬了阿萍:“那我就祝姑娘你今后平安遂顺了
。鹿关仅剩的钱财被我们兄弟带走后,想来马匪对一座废城也不会有什么兴趣?,你留在此处安身立命不成问题。”
阿萍对慕容涂笑了笑:“多谢慕容小弟好意了,我也祝你们一路顺风。”
上首的三个领头人在道别,下首的骑兵们边听话边举杯去凑老大们的热闹。
骑兵们一边可惜难得遇到的同族花骨朵不和他们同行,一边嘴上嘟囔着要赶紧吃喝。心道不然等到了路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又吃到一顿像样的饭了。
都吉混在几个同组之间,他吃东西的速度不紧不慢,咽得像是吞药一样。
他心想吃吧吃吧,这是送你们上路的一餐了。
与其跟着这可怜巴巴几个人的队伍,还不如加入三十人的马匪当中去,去了除了能大口吃肉喝酒,还能随意玩女人,可不必在慕容氏里学汉人来得畅快?
都吉以着一种他自以为掩藏得极好的怜悯的目光环视大堂内除他之外的所有人。
他在心里不觉得自己为过好日子出卖兄弟的做法有什么不对。他只想着大家都是兄弟一场,他事后会为兄弟们收敛全尸。
而兄弟们的马匹和现下鹿关城内仅剩的钱财,将被都吉当做入伙马匪递去的开路资源。
屋子里的宴席将要结束,屋外天空上的残阳红得也愈发刺眼。终于阿萍在等的、慕容兄弟俩在等的、都吉在等的信号传到了宴上:
“马匪又来了!”
“救命啊!和第一次打进来一样,他们都来了!看着像是有三十多个呢!”
终于是来了!
阿萍率先开口:“看来要在你们离开前,最后再麻烦你们一次了。”
慕容伏罗混不在意地喝完杯子中最后一点酒水,把酒杯往地上一丢:“这有什么?我还想让队伍里多几匹马呢!”
和阿萍说完话,慕容伏罗也起身快步从席上离开,他边招呼手下边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