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 周辰的女人失败的演奏
林洛雪虽然逛了几个店,也换了几身衣服,但到了最后,还是一件没买,反而是又给周辰买了双鞋子。
其实周辰的衣服已经非常多,自从有了何菲菲和林洛雪之后,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们两人挑选的。
不过林洛雪和何菲菲的眼光各有不同。
林洛雪给周辰买衣服,比较精挑细选,每一件都要亲自上手,而且还要周辰试穿,综合对比之后才会下手。
衣服的类型也是有讲究的,成熟型的,青春运动型的,休闲潮人风格的,基本上每一套都是她亲自搭配。
而何菲菲就随意多了,她给周辰买衣服,就一个字,帅。
只要周辰穿着帅气,管它是什么风格,管它多少钱,只要周辰点头,她通通都买下。
所以她们两人都给周辰买了衣服,数量相差也不大,但是何菲菲买衣服的花费,却是林洛雪的好几倍。
从金钱观上来看,林洛雪明显要比何菲菲简朴节省的多,通俗点说,就是更会过日子。
其实这一点不仅仅从买衣服这方面可以看出,也可以从其他各方面看得出。
比如说家务事之类,林洛雪烧饭做菜都行,而且也愿意学,洗衣服拖地,整理房间等等,她都能做,也愿意做。
可何菲菲就不一样了,虽然她是单亲家庭,但其实家庭条件并不差,父母也都算有钱,即便是离婚了,也会给她两份生活费,在家里也不需要做什么事。
这也就养成了她有些娇惯的性格,只不过她真的很聪明,在周辰面前,从来不娇纵,事事都顺着周辰。
但生活方面,真的远远比不上林洛雪。
烧饭做菜,勉强能煮个稀饭,下个面条,炒菜根本不会,其他家务活那就更不用说了,也就会用个洗衣机。
洗衣服也只用洗衣机,从来都不会用手,即便是衣服太脏,洗衣机洗不干净,她也不会用手,要么就是换新的,要么就是送专业洗衣服的店洗。
用她的话来说,洗衣服太伤手,她要保护好自己的手。
自己的衣服都懒得洗了,更别说是帮周辰洗,也就是刚住进他们的房子的时候,她主动洗了两次,之后的家务活就全部都包给了潘春莹。
而潘春莹也从来没有怨言,任劳任怨的做家务,把那套房子从里到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林洛雪就跟何菲菲不一样了,周辰在他们那里脱下的衣服,全都是她洗的,如果洗衣机洗不干净,她都会亲自上手洗。
她同样也爱手,但该做的还是会主动去做,虽然家务活业务不如潘春莹,但绝对要比何菲菲强了无数倍。
如果周辰是个穷比的话,即便何菲菲再美再好,他也没能力养活,可他现在不缺钱,所以倒也不在意何菲菲的这些缺点。
比起这些缺点,何菲菲的优点也还是有很多。
漂亮,会打扮,也会说话,会发嗲,知道如何讨周辰欢心,带出去也会给周辰挣面。
最最关键的就是,何菲菲听话,跟周辰在一起的时候,能放的开,可以满足周辰很多要求。
更别说她思想觉悟高,还主动把潘春莹带到了周辰面前。
作为老渣男的周辰,仅凭这一点,他就会一直把何菲菲宠下去,让她当自己最可爱的金丝雀。
总之就是一句话,何菲菲或许不适合当老婆,但绝对是男人梦寐以求的一种女人。
林洛雪和何菲菲都是非常聪明的女人,她们虽然都知道彼此的存在,可却都是很默契的没有见面,也从不说对方的坏话,彼此之间仿佛达成了默契,只要周辰没有偏心的过分,她们都忽略了对方。
两人的目标也很明确,何菲菲想要靠着周辰过人上人的生活。
她相信爱情,但却一直觉得,金钱是凌驾于爱情之上,所以她一开始虽然是冲着周辰的人来的,但交往之后,最终让她打定主意一辈子跟周辰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周辰的大方,富贵和优秀。
当然,也有周辰的对她的爱护和纵容,她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反正她觉得这就是,那就足够了。
至于背叛,真的,她从未想过。
在她看来,周辰还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这么出色,能赚到那么多钱,以后怎么可能会落魄?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落魄了,她相信也是短期的,以在周辰的本事,一定可以东山再起。
没错,她对周辰就是这么有信心,就像是个小迷妹一样。
所以她从来不为自己的未来担心,只要周辰给她的,她就用,最多也就是稍稍存一点,这样就算周辰以后遇到了问题,她也能出点力,帮周辰东山再起。
至于跟林洛雪勾心斗角,腥风血雨的抢夺,她根本没那个心思,如果她有这个心思的话,也不会把潘春莹带到周辰面前。
可以说,何菲菲聪明是聪明,但有时候也是傻的可爱,正常人,有几个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