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带血的披风
“老爷,您吃葡萄。”
红儿伸出雪嫩的小手,拣上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剥去葡萄的皮,把果肉送进常茂的嘴里。
常茂的头枕在红儿的腿上,闭着眼睛,哼着小曲儿。
“红儿啊,你进府几年了。”
“回老爷,奴婢是十一年进的府,到今年,已经整五年了。”红儿的嗓子很细,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每逢无事时,常茂就会把红儿单独拉到一边。
常茂说着话,嘴里咀嚼的动作也没停。吃完了,再把嘴张开,等着下一颗葡萄。
香甜入口,常茂这才跟着自己的小曲儿去抖腿。
院子里,太阳不大,还有阵阵的习风。虽然是春末夏初,却已经热的使人难耐。
常茂一件单衣,红儿更是只有亵衣傍身。
院子虽然不小,可没有常茂的准许,任何人都不得到这儿来。少女身上特有的香汗,反而让常茂有些心猿意马。
“老爷我看着,红儿你似又是长大了些。”
红儿脸色通红,不敢接茬。手上剥皮的动作,也始终没停。又一颗葡萄,送进常茂的嘴里时,指尖被常茂一口叼住。一点点的疼,还有丝丝的痒。
突然的,红儿赶紧站起来,行一个万福,“奴婢参见二老爷。”
常升咬着嘴唇,有些恨铁不成钢。尤其是常茂这副样子,更是让常升心里升起担忧。若不是,开国公的爵位,落在了常茂的身上。常升又恨不得,和常茂撇清关系。
“去去去,什么样子。出去的时候说一下,不准人进来。”常升恨恨的冲红儿摆手。
待红儿走远,常升才坐在常茂身边,“大哥,你怎么还这么有闲心。外头的天,都快翻了。只有你,什么都不知道。当初,真不晓得,老头子为啥把家业交给你。”
常茂拿开手上的蒲扇,露出一条缝,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又咋了,我看这天,不还是好好的。”
刚刚和朱元璋一块儿吃了饭,又给朱允熥送了礼。前朝有太子,后宫有太子妃。
怎么去想,天都是塌不了的。
这么一想,常茂更加有恃无恐了,“行了,别自个儿吓自个儿。你若是没事做,就进宫,去给三爷请安。”
常升一怔,双眉紧蹙,不禁摇头,“大哥,你是当真不知道。都察院的韩荥,弹劾你带刀进奉天殿。那是给三爷的礼不假,但带刀进殿,同样不假”
刚说了几句,常茂就又坐了起来,“狗日的,这韩荥凭啥弹劾老子。带刀进殿,那是皇爷准了的”
说着说着,常茂渐渐没声了,“这是皇爷的意思?”
虽然脑子不及常升,但在朝廷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常茂还是很快反应过来。
在场的一共五个人,除去徐达、汤和,那就只有那爷孙俩,授意的都察院,来弹劾自己。
“反正,不是皇爷的意思,就是三爷的意思。但无论是谁,常家都吃不住!”
常茂脸色变了,两只眼睛,开始没有目的的乱看。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主意,“弟啊,咱们该咋办。”
“还能咋办,先进宫找找三爷。常家是三爷的母族,三爷不会坐视不管。咱们快些去,还能从三爷那儿,探一探皇爷的口风如何。”
“对对对,我现在就进宫。”
常茂赶紧起身回房,正妻冯氏帮着常茂换上朝服,“怎么了这是,慌慌张张的。”
“一个女人家,别打听那么多。”
换上朝服,常茂刚刚走出几步,又回头,“我问你,咱爹当年那个带血的披风,你给放哪儿了,快拿给我。”
冯氏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找出披风,“出什么事了。”
常茂把披风披在身上,虽然与身上的朝服格格不入,却也顾不得许多,“你回趟娘家,告诉你爹,常家若是遇了事,让你爹去和太子求情。”
冯氏的娘家,正是宋国公冯胜。
而常茂身上的这块披风,是当年常遇春打蒙古时,负伤留下来的。披风上,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迹。
回京之后,朱元璋和马皇后亲自出城三十里迎接常遇春。
在看到满是血迹的披风时,朱元璋有些意动,他拉着常遇春的手,十分感慨,“只此披风,可免常家一死罪。”
虽然不是圣旨,可常家人却都记住了这句话。
一道铁券,一挂披风,常家成了整个淮西勋贵中,唯一有两道免死的。
“殿下,开国公到了。”
朱允熥正坐着看书,这些日子,马皇后正琢磨着,给朱允熥选个新师傅。
伸头看去,常茂站在门口,低着头,毕恭毕敬。
“倒也是有模有样的,让他进来吧。再给开国公端个墩子来,让他坐着说话。”
常茂捧着披风进来,“臣参见吴王殿下。臣前些日子,有违朝廷纲纪,深省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