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好。”
裴子生说得正是宋敢的另一个心腹邓承武。
现在这个年代,各地军阀势力割裂,其中裴子生和秋水所属的势力是北城,虽说是北城,实则囊括了北边大大小小的城镇,亦如南城,南城占据海岸线,商业发达,军事实力强悍,若南城落在像宋敢那样井水不犯河水的人手里,对其他军阀势力也不算坏事,但北城却探知到,宋敢有意通过嫁女的方式将南城交给邓承武。
可这邓承武心思歹毒,手段狠辣,无父无母却能在动荡的年代南下投入南城势力,并获得宋敢的青睐,可见此人不一般。且他好战成性,不甘于小小的南城,北城正是担心这一点,思虑之下,派裴子生前来干扰,可是不知邓承武用了什么手段,多次干扰之下竟然毫发无损,眼看宋敢即将嫁女,裴子生只好兵走险棋,抢先一步和宋敢的独女宋一蔓接触。
最后,裴子生赌赢了。
娶了宋一蔓后,宋敢对裴子生的赏识直线上升,甚至威胁到了邓承武的地位,因此邓承武一直视裴子生为眼中钉肉中刺,裴子生自然也不好对付,两人明里暗里斗了好几年都没斗出个输赢,眼看宋敢退位的意思渐浓,邓承武的手段也越狠起来。
就在前几个月,邓承武声称找到了治疗伤病的特效药,裴子生还在疑惑,没想到派人查了才知道,邓承武竟然偷偷和外洋在伤病药里加鸦毒,这种药对伤口见效快,却也容易上瘾,一上瘾,地下的鸦毒产业不就起来了吗?
邓承武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裴子生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以防万一,他和秋水在药方交到邓承武手上前就将其拦截,通过其他卧底一路护送回北城进行改良。邓承武没了药方,第一时间肯定会怀疑到裴子生身上,所以这段时间绝对不能被他抓到把柄。
两人收拾了一会,冷风从吹开的窗灌入,裴子生上前,只见窗外夜色朦胧,漫天飘雪,目光触及之处皆是一片灰白,只有花园里栽种的红梅开得艳丽,鲜艳得像那人发钗上的红玛瑙坠子。
把窗锁好,裴子生默了一会,说:“我回去一趟。”
秋水微愣:“可是……”
——可是你是以看姨太太的借口留在小洋楼的啊。
但终究是没说出来。
裴子生扭头:“你别多想,最近我天天来小洋楼,宋敢已经不满意了。”
秋水只柔柔道:“我知道。”
他们就像真正的军官和姨太太一样恋恋不舍地道了别,只是秋水在裴子生的怀里依偎了很短的时间,短到连男人的体温都没能感受清楚,就被抽离。
秋水默默倚在门边看裴子生骑马远去的背影,心中微涩。
“姨太太,您怎么让二爷回去呀?宅子那边的夫人又不讨二爷喜欢,人又闷闷讷讷的,哪有姨太太好?说是什么名门闺女,又闷又呆,也不见她和别的夫人喝茶,只呆在宅子里,成日穿旧时的袄裙,别人都在借此笑话二爷呢!”
“闭嘴。”秋水责备地看了一眼身边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半晌,叹了口气:“不许这样说夫人。”
小丫头撇撇嘴,没再说什么。
秋水看了眼宅子的方向。
宋一蔓。
曾经对于秋水来说,只是情报里的一个名字而已。因为没有什么研究的价值,就连情报里对她的描述都少得可怜。
幼年丧母,被宋敢像金丝雀一样养大,从不出门,从不聚会,没有朋友。因为宋敢怀念亡妻的缘故,他只给宋一蔓穿些旧时候大宅子里小姐才穿的袄裙,虽然根据潮流进行了改良,但在让人眼花缭乱的旗袍、洋装面前,不免显得滑稽可笑。
秋水很少和宋一蔓见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她和裴子生精心设计的一场意外,巧妙地将邓承武派来的杀手掩盖成暗杀宋一蔓的人,只付出了一颗子弹的代价,就让裴子生获得宋敢的重用,以及她光明正大地成为姨太太。
因为“救命之恩”,宋一蔓从不会对她甩脸色,当然也没有多看她一眼,哪怕裴子生假借看她的理由天天留宿小洋楼,那只金丝雀也从未有怨言,她在乎的,好似只有困住她的笼子,从宋宅变成了裴宅。
突然想起几年前,为了参加一场重要的宴会,裴子生给宋一蔓订做了一套高贵美丽的白旗袍,可宋一蔓不会穿,秋水想和她打好关系,自告奋勇地说要帮忙打扮。
米白色的洋纱旗袍,细腰不盈一握,美得洁白无瑕,不食人间烟火。
确实是惊鸿一瞥。
可是最后还是秋水陪着裴子生去了,因为宋一蔓已经习惯了清冷孤寂,不愿接触这些觥筹交错、热闹繁华。
院子里的红梅开得漂亮,秋水想起那人身着洋纱旗袍的模样,心中忽想——
什么时候,能再见她穿一次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