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当年恩怨
所谓双子剑,其实是一柄小剑。
但在出剑时,剑身可随时按照出剑者的心意分成两柄绝对相同的小剑,两柄小剑之间有一条玄丝牵引。
双剑本为一体,剑意相通,控制这样一柄双子剑,要比单独御双剑来的容易。
容祁自是早有准备,说话时已将双子剑拿出来,交给公孙佩。
苏狐之成败,就是凤天歌之成败。
此战,苏狐必要胜。
接过双子剑后公孙佩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底,就差一柄称手的暗剑,现在有了,“说起来,你应该庆幸。”
容祁挑眉,“庆幸什么?”
“庆幸本院令的徒弟对凤天歌没有爱慕之情。”剑拿到手,公孙佩自觉容祁已经没啥用了。
没等容祁开口,公孙佩又道,“否则就凭我家徒儿对凤天歌一片真心的劲儿,谁会不爱他!”
容祁呵呵公孙佩一脸,“谁会爱他?瞎了还是咋?”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有我家徒儿对凤天歌真诚吗?你敢告诉凤天歌你是谁吗?你再瞧瞧我家苏狐,凤天歌要敢问他身上有几根毛,他都敢拔下来一根一根数,你能吗?”公孙佩其实觉得,倘若自己有一个当女元帅的徒弟媳妇,人生才圆满。
说
到底,公孙佩还是护犊子的。
容祁直接撸起袖子,敢跟他抢媳妇这种事,不能忍!
然而容祁忘了,他穿的不是绛紫长袍啊!
于是在苏狐一脸茫然的目光下,公孙佩把容祁打到怀疑人生。
打归打,公孙佩在容祁离开前给他挂了一大包猪头肉回去……
城郊,玄机营。
主营帐里,一袭铠甲的易剑生抬手握剑,另一只手用鹿皮一遍一遍抹着剑身。
银冠束发,肤色古铜,易剑生长的十分魁梧却不会给人粗犷之感,许是早年当过杀手的缘故,他的眼睛里时常会迸射出一抹冷似寒冰的锋芒,让人打从心里畏惧。
除了颖川王,没人知道,他跟凤清有仇。
是的,就是四侯之一的镇南侯凤清,而且是不共戴天的深仇。
易剑生抹着长剑,记忆渐渐回到儿时,父母早亡,儿时的他带着弟弟以乞讨为生,日子过的十分艰辛。
后来他们村子所在的信都遭遇百年大汗,他便带着弟弟一路乞讨离开家乡。
路上,弟弟饿的实在不行他便把弟弟扶在一块小溪的石头上歇着,自己跑去深山找吃的。
深山里有什么,运气好时遇到野兔抓一只,运气不好遇到野猪野狼命都不
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那一次,他运气好,抓到一只野兔。
只是当他回来的时候弟弟竟然不在那里,于是他四处找,终于看到一队行军人马在不远的地方出现。
夜已黑,他不敢往前凑,只站在暗处悄悄盯着那队人马。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的弟弟就在军营里。
那一刻他想冲进去把弟弟救出来,可他看到弟弟的身上已然换了一套士兵的衣服,他犹豫了。
如果当兵能活下去,那他为什么还要把弟弟拉出来跟他一起亡命天涯?
于是,他默默走了。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际遇,拜了师,成了一个江湖人。
他师傅不算好人,但对他极好,而今他手里这柄剑就是师傅传给他的。
这柄剑很普通,跟他的师傅一样,却是他此生最珍视的东西。
再后来师傅被仇家围堵在巷子里乱刀砍死,他为了给师傅报仇自愿入阎王殿成为一名杀手。
在阎王殿里呆的日日夜夜,他就只做三件事,杀人,练功,找弟弟。
日复一日,他终于成了阎王殿的一级杀手,有了自己的自由。
那时他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凤清麾下先锋,易南。
他总会偷偷去看易南,每次看到弟弟
在校场上练兵的样子他就十分欢喜,他感激凤清。
然而这份感激一直维持到弟弟战亡。
那是一次剿匪战,凤清竟然会派弟弟作为诱饵,深入贼匪巢穴,声东击西。
就十个人!
弟弟那一队就只有十个人!
他知道之后拼命赶过去想救出自己的弟弟,可贼匪太多太多。
眼见易南被贼匪砍成重伤,他却根本来不及去救。
最后,他也受了重伤。
他用仅剩的一丝力气冲到弟弟面前,告诉他自己是谁!
他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听到没有,就已经因为体力不支陷入昏厥。
老天爷又一次厚待他,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在颖川。
他弟弟亦在颖川,且在周歧的医治下吊住了一条命。
如此,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