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朕的舅舅
去置办。来了上官迎来送往,这钱都得你自个儿掏,你可以不接待上官,你让他住驿站可以,你敢吗?招待费都得你自己出,所以你说你再不让我去收点儿火耗,那我能干什么呀?康熙一听说对,爱卿说的没毛病,但是这钱不能从朝廷手里扣,那怎么办呢就得从百姓手里要加收火耗银,所以才有后面流传很广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么一来,落后的俸禄制度和官僚制度就已经决定了地方征收火耗,无法避免。人的欲望又没有止境,越往后火耗就收的越多,以至于许多州府收的火耗银子比例几乎快,和中央财政一边儿多了,那你想就极大的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
于是雍正上台之后,在雍正二年就实行了火耗归公,同时在给之前的工资之外,又额外增给养廉银,这一做法有两点重大的改革,第一是各个官员的养廉银定额化,而是改各官自取为全省统一供给。这就意味着原来无限制的非法捞钱,改为了制度化的合法收入,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上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对老百姓来说可是大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