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回去(三更)
声。
在乡下办酒席,收份子钱,最少的便是一分。
这种,一般不是抠门,而是讨厌那家人。
赵香云这么说,是不想赵兴国将家里亲戚都给得罪了。
未来的路还长,若是真的有一天,她带着父母,带着全家来新京生活,那这些人,就是一笔宝藏,比钱还重要。
一分钱份子钱,吓到了赵兴国,之后他一句话都不说了。
就听赵
香云和江卫民在商量。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四瓶茅台酒,一条烟。
麦乳精准备一罐,奶粉也可以买一罐。
再剩下的,就是赵香云自己准备的五斤五花肉。
新京物资供应好像充足一些,买肉不学乡下半斤半斤的卖,可以一次买几斤,只要你有肉票。
只是,肉票这种东西,也是稀罕物件儿。
一个人,一个月三两。
哪怕是好几口人家,也分不到多少,不管是乡下,还是城里,都是奢侈品。
赵香云一次提这么多东西去,礼节上应该是够了。
剩下的,就看这个大舅,好不好相处了。
不过赵香云倒是不担心,她舅舅既然一直没有忘记给她妈寄钱,寄东西,那心底,就是有他们这些乡下亲戚的。
他们去了,应该不会有太差的待遇。
说话的这么一会儿功夫,菜上来了。
赵香云招呼大家吃饭,吃完了饭,再去长途车站,坐车到新京城。
“说了这么久的话,我早就饿了。”赵兴国道。
“饿了,就多吃一点!吃完了,就赶路。”赵香云道。
几个人吃的很快,最后还剩了两个馒头,赵香云给打了包,放进了铁饭盒里,做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