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这片一望无际的暗啊。
我还在向前跑,好像怎么也跑不到头。
肺腔竭力地开合,喘息声粗重到要磨破气管,喉咙传来丝缕的血腥味。
终于,漆黑的视野里出现一处微弱的光点,隐约能听到那里传来雀鸟的鸣叫。
腿酸涩到不行,虚浮着踉跄几步,便重重摔倒在地上。我挣扎着爬起,继续向那唯一的光源奔跑,它对我有着致死的吸引力。
喘不上气,鼻腔被堵住,好难受,摔伤的膝盖也隐隐传来刺痛。
但是我已经顾不上其他了——那光点正在我的视野里慢慢扩大,逐渐变得刺目。
终于,我跌出了黑暗。
膝盖再次砸到地面,震到发麻,鼻子先感受到凉意,随后狠狠挤撞到湿润而松软的东西里。眼前一片苍白的虚晃,我努力眨了几下眼睛,辨别着身下凉凉扎扎的触感,它是绿色的,长得像我的头发。绿色下面是粽黑色,棕黑色的东西十分松软,抓起一把捻紧,会聚成掌心形状的团,不会松散。
鼻子一股热意上涌,鲜红而腥甜的东西顺着鼻尖滑落,我胡乱抹了一把,想试着爬起来,膝盖的痛楚却在此刻放大,整个人再次跌回那片绿丝。我咬牙忍着疼,撑起肘费力挪动,最后只翻过了身子。
面前是广阔、遥远的一片蓝色,几乎覆盖了能看到的所有地方,上面漂浮着形状模糊的白色,白色的中央,是个十分耀眼的金橘色圆球。
好亮,好温暖。我喜欢它。
好累。我闭上眼。
意识殆尽之际,我听到了人的惊喊。
一对金发金眸的恋人收留了我,教我习字识物。
他们一个长头发,一个短头发。长发的叫布鲁克琳,短发的叫阿诺德。
布鲁克琳为我命名池,他们一同在我的手腕系上金色的丝带。
我认识了很多东西。
我躺过的绿丝是小草,小草下面是泥土,小草是泥土的头发。头顶辽阔的蓝色是天空,天空上白色的是云彩,我喜欢的大金球叫太阳。
他们居住在一个西方部落里,部落的居民以游猎为生,他们热爱太阳,认为太阳赐予了他们一切,并极度追崇金色。凡是部落里的族人,哪怕刚出生的婴儿,都要在手腕处绑上金色的丝带。
布鲁克琳和阿诺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都生着罕见的金色的头发和眼睛,他们被族人视为上天的赐福,被赋予“天赐子”的美称。他们从小就在一起学习识字、狩猎,长久的陪伴或许是他们走到一起的原因。
布鲁克琳的父亲是部落的族长。她遗传了父亲那双锐利如鹰的双眼和乳麦色的皮肤,碎金色的长发高高束起,耳垂上是对黄铜的棱纹耳环,一身干练的白色束袖长裙,英姿飒爽,落落大方,偷偷爱慕布鲁克琳的少年不在少数。
阿诺德不像大多数族人那样长相粗犷,他生着怎么也晒不黑的白皮肤和精致柔和的五官,眼眸深邃雪亮,浅色的嘴唇总是噙满温柔的笑意,看布鲁克琳的眼神深情到路过的山鸡都要红着脸跑开。
所有人都知道布鲁克琳与阿诺德彼此倾慕,他们之间只是缺个形式和名义上的“夫妻”之称罢了。
金枝玉叶,天作之合。
布鲁克琳从小就被父亲当做下一任族长培养,练就了一身的本领和超人的魄力,也养成了她洒脱坚强的性格。
但是据阿诺德说,布鲁克琳小时候活泼好动,最喜欢爬上树捉小小胖胖的青虫,一次不小心摔下来,顾不上痛不痛和白己心爱的白裙子,先四处找小虫,找到后小心地捧起,还要嘟起嘴给小虫吹两口气,嚷嚷着“吹一吹就不疼啦”。等她捧着小虫回到家,族长父亲却毫不留情地告诉她——小青虫早就被她一脚踩死了。那天,布鲁克琳哭出了三个硕大的鼻涕泡。
布鲁克琳气得抬手拍他。
阿诺德又说,刚遇到我时,布鲁克琳正骑在马上,远远地看过去,还以为我是一只小羊羔。在马儿走向我的那段路上,布鲁克琳已经想好是烧烤还是炖煮了。
布鲁克琳又狠狠捶了他一下。
阿诺德不躲也不还手,只哈哈大笑着说:“天天把恋人当沙包打,也只有我扛得住了!”
布鲁克琳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愤,双颊仿佛烂熟的番茄,扑向阿诺德乱打一通,阿诺德笑着拍拍她的腰,不正经地道:“池还在这里呢。”
布鲁克琳下意识看我一眼,脖子根都红了。
“……”我移开目光,“……烧烤?什么烧烤?”
他们一愣,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我们的晚餐是烤羊腿。
清早,阿诺德去狩猎,我陪着布鲁克琳去湖边散步。舒适的微风吹动草丝,湖水很清澈,像翠绿海浪里的一片蔚蓝的天空。
“池,你看,这里的水多干净。”布鲁克琳伸展双臂,像要给微风一个大大的拥抱,双眼在太阳下无比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