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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知愁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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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音乐兴趣专门为他起的艺名,这个名字叫到现在逐渐蜕变成为一个依然没什么名气的流浪派歌手,所以他大概率只能混迹酒吧。毕竟低端领域的娱乐圈依然是娱乐圈。

至今我家里尚且存放着他的第一首唱片,名字叫《从前的你我她》。提起这张唱片不得不使我想起另外一个叫朱敏的女同学。

放眼望去,大部分感情的终结都存在一种刻骨铭心的三角关系,我们也不例外。

我首次见到乐圣是在学校的小操场上。那时他正顶着一头如同海贼王香克斯版的贵族红乱发与另外两个团伴在篮球场上招募社员。他们的主要意向是招募一位气质另类的女贝斯手,次要意向则是面向全校接收几个乐队学徒。

虽说中学时期的社团构建渺渺无几,但以乐圣为首的Fanny摇滚队却是学校舞台班子中的特色组成部分,虽说这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颓废乐曲不该登上大雅之堂,但相较乐圣的家庭背景来说,学校的风化建设也是要追随资本主流的。于是宣扬打破传统音乐认知观念的校园摇滚节开始盛行,Fanny也顺利成为继国学宣传社后成立的第二个音乐社团。这也成为日后乐圣时常挂在嘴边炫耀的一个响亮谈资。

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午后,我与朱敏从食堂走出来,准备去操场上遛弯消食的空档,远远看到一群人正围着几个非主流装扮的学生吹哨呐喊。其中最显眼的自然是乐圣夺目的秀发之美,彼时他的头发正跟随音乐节奏在阳光下狂舞。

或许是角度与光线的折射效应起到了冲击视觉的混合作用,乐圣帅气迷人的立体线条竟在我心底深深勾勒出一副漫画底色。

那天,对音律节拍始来没什么研究的我竟当机立断做了个决定,拉着朱敏申请了乐圣所在的社团招募活动。而更为神奇的是,我们这两个与潮流格格不入的人,竟意外的入围了乐圣的法眼。

因他当初创办Fanny时,有取自由之翼的意思,但我以为,乐圣虽在音乐方面颇具天赋,但他对于文学素养方面的领悟能力还有些差强人意,当他问我对Fanny这个乐团有什么深刻领悟时,我回答说:“我的确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将Fanny这个词用的如此具有艺术气息。”

乐圣有些惊奇:“这么Fashion的名字难道不值得被艺术化吗?”

我说:“原则上来说,音乐属于灵魂层面的深度宣泄,宣泄等同于排泄,屁股只是个路径载体,恰如音乐只寻求个精神意境,两者重要作用基本一致,因而即便是中文译词有些不那么文雅,倒也贴合实际。如此说来,Fanny具有很纯碎的文明价值,当然值得被艺术化。”

乐圣望着我的眼神复杂而神秘,沉思片刻说:“能将这么粗俗的命题讲解的这么文雅,你也的确是个人才,敢问我可以邀请你加入我们社团吗?”

我故作为难道:“如实说,我不懂音乐。”

他不求甚解道:“我们其实还需要一个填词作曲的伙伴,不晓得你愿不愿意担任?”

后来,我便成了乐圣的御用作曲人,也成功得到了他的另眼相看。倘若故事的节奏平稳发展下去,我与乐圣或许可以成为一对琴瑟和鸣的恋人。

但似我这种一层不变的性情与放荡不羁的乐圣本就存在先天差异,而最致命的要素是,我忽视了同样被海选为贝斯手的朱敏。

琴瑟和鸣的日子常常使人快乐,我与朱敏的加入很快成为Fanny最新鲜的两股血液,男女朝夕相处难免互生情愫,就连平日里寡言散语的吉他手杜海默也悄然给朱敏递过两封情书,但朱敏对他似乎兴趣不大浓厚,我们躲在宿舍楼的被窝里说的最多的人便是乐圣。

我先入为主的将乐圣当成了自己的私有伴侣,并亲昵的称呼他为阿若。

对于情感一事来说,朱敏是个相对含蓄的性子,她并不直白的表达对谁有所好感,也从不与我争抢话语权,素来默默的扮演着我与乐圣之间最完美的信息传导角色。

她十分乐意与我分享关于乐圣的生活话题,从他的衣食住行到行为习惯,考试成绩到人脉关系网,甚至连他上厕所的频率我们都掌握的一清二楚。

初二下半年的元旦晚会,得益于乐圣父亲的关系网庇佑,Fanny乐团受邀到市区最知名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参加年会演出,那是他们第一次登上社会性质的舞台,演奏的是我作的一首曲子《红酒与辣椒》。一首欢快与悲伤完美共情的词曲。

你说生命是纯真色彩

渴望激情燃烧的节拍

我说红酒与辣椒最烈

还有余音袅袅的天籁

远方的你牵暗夜归来

深情的人在门口徘徊

石榴树下结满堂喜悦

紫薇星辰是我们最爱

澎湃躁动的按耐

激情诱惑的节拍

却是我搞砸一切

让晚宴糟糕无奈

炒糊了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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