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七
正德三年夏四月
○戊辰朔。享太庙,遣驸马·都尉马诚行礼。
○升刑部·郎中黄清为广西·布政司·右·参议。
○命:“协守·大同·左·副总兵·署都督·佥事 温恭于中军·都督府,带俸。”
○己巳降大仆寺·少卿公勉仁 为都转运盐使司·同知,福建·布政司·左·参政熊达为夔州府·知府,监察·御史李玺为邓州·判官,以勘审罪人,拟断不当也。
○贵州·宣慰使司·土官·右·参政安贵荣遣舍人安宗等贡马,赐锦叚表里等物,及赐安宗等彩叚钞锭有差。
○大同·朔州·马邑县地震,有声如雷。
○辛未升保定·中卫·指挥使陈玺为署都指挥·佥事,领本镇正兵。
○狭西·泾州雨雹,大如鸡卵,渰没人口,及坏庐舍菽麦。
○壬申户部·尚书 顾佐等奏:“紫荆关最为要害。近遣给事中张颙、御史林茂达查盘,本关新城仓粮料,仅足官军一月支用,请发银六千两贮于易州,以备军饷。”诏:“从之,仍令筹画,以瞻后用。”
○癸酉以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 马深充右·参将,分守开原地方。
○甲戌先是,户部请如年例输银,分给诸边。有旨谓:“军屯□□诸粮草,所以供边者,皆有常规,乃复输银与之,且开中引盐,恐有盗取浪费之弊,令廷臣议处。”于是,户部集议言:“各边初皆取给屯粮,后以屯田渐弛,屯军亦多掣回守城,边储始唯□□是赖矣。而其派运之数,又多逋负,故岁用往往不敷,乃以银盐济之,舍此似无长策。今宜令镇巡官月核军马见存,及故物若干,以杜虚报冒支之弊。如纳银赎罪、入监补官诸例,亦听暂行。□□屯粮,俱责限完纳,庶可以少济边饷。”诏:“如议,其各边折粮银两有羡余者,仍责镇巡官稽核奏报。有如前任情浪费者,遣逻卒伺察,及许人告讦。”
○甘肃镇巡等官太监邓玉等请:“开盐茶,以济边饷。”不允,令所司严徵岁逋,且运狭西各府州县在库银一万两济之。
○乙亥令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曹凤致仕。先是,有旨令凤回院管事,凤以病赴任迟,故罪之。
○开武职纳银补官赎罪例。提督宣大等处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文贵经略边关诸墩堡,计用银五十万,乃奏:“令在京及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狭西、辽东、宣府、大同、延绥,有愿纳银授军职者,听实授百户一百五十两,副千户二百两,正千户二百五十两,指挥佥事四百两,指挥同知四百五十两,指挥使五百两,都指挥佥事六百两。军于原卫所民人,在京者填注五府属卫,在外者拨附近卫所带衔,俱止令终本身,不支俸。如曾纳银冠带者,许照数减除。如有职欲升者,百户升副千户、副千户升正千户,指挥佥事升指挥同知,指挥同知升指挥使,俱五十两;正千户升指挥佥事,指挥使升都指挥佥事,俱一百两。百户以上升都指挥佥事者,照数递加,俱不加俸。原管事者,仍旧管事。其有罪问发立功者,每年纳银二十两,免其立功,许冠带,仍俟原拟立功满日,照旧带俸差操。”兵部议:“可。”贵又乞开生员入监,及僧道给度牒,纳银事例。礼部覆议:“生员愿入监者,廪膳百五十两,增广二百两,附学二百三十两。在京、北直隶、河南、山东、辽东赴户部,宣府本处山西并大同赴大同,狭西赴延绥,各巡抚官处告纳。又发僧牒二万、道牒二千于在京及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辽东、宣府、大同地方,每名纳银十两或八两,无力者勒令还俗。僧道官缺,其徒纳银五十两送部,准其承袭。”俱从之。
○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文贵复请借太仓所贮者,以济急用。户部执奏,诏:“特与太仓银三十万两,及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待义民、僧道、农民、生员输银补还。”贵迎合刘瑾,意欲毁古墩台而更筑之,内造箭窗铳眼以伏兵制虏,而其实无用。传者谓:“所借银尚未出京,而入瑾之门者,几四分之一矣。”
○鲁王为东阿王 阳镖请封其庶长子当滰为长子。礼部言:“考之《祖训》,止开亲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并无郡王生前请封庶子为长子之例。”上特允之。
○命:“府军·前卫·带俸·都指挥·佥事 高鸾于耀武,坐营管操。”
○以陕西·行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芮宁 充右·参将,分守永昌地方。
○是日昏刻,月犯轩辕右角星。
○丙子赐镇守·大同·总兵官·署都督·佥事 温恭蟒衣一袭。先是,边徼重地,多以侯伯出镇,间有蟒衣之赐,其后边帅夤缘得用。于是,陈乞纷至,而飞鱼蟒衣之赐,不胜滥矣。
○丁丑起用太子·太保·南京·礼部周经,辞免礼部·尚书新命。上曰:“卿累朝耆旧,学行老成,特兹起用,岂可固求休仕,所辞不允,仍赐,令驰驿赴京。”
○命南京·国子监·司业罗钦顺为民,以送亲违限,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