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七
正德四年十一月
○己未朔,冬至节。上诣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后、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贺礼,免群臣宴,赐以节钱钞。
○太皇太后、皇太后免命妇贺。
○黜山西·按察司·佥事 张文、高平县·县丞邢昭,俱为民。文、昭先皆任两浙巡盐御史,以负盐课陪银迟慢,故黜之。
○是日晓刻,火星犯进贤星,东方流星如弹,青白色,光如盏,起自五诸侯西行至娄宿,尾迹渐散。
○庚申以起复山东·按察使王云凤为国子监·祭酒,此亦升除变例也。
○辛酉赏延绥等处获功阵伤官军银米有差。
○壬戌升南京·礼部·郎中郭韶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初,守备凤阳·太监黄准奏言:“南山密迩,皇陵林木野旷。原设官军巡视不敷,欲如天寿山例,采取本山枯树,环山修盖堡舍,拨凤阳等卫所官军防守。秋深木落,各据所守,以绝野烧延燎之患。”下巡按御史李璞勘言:“动取枯木,恐地势形脉有干。宜于守城军余内,选壮者千人,轮次巡守,即禁山之内所居军民,编为堡社,以便扫除,因防火患。”兵部议:“如所拟。”上从之,仍严盗取山木之禁。
○降浙江·指挥·同知张奎为指挥·佥事,仍署都指挥·佥事,把总运粮坐因公科歛罪也。
○癸亥恭让章皇后忌辰遣内官祭陵寝。
○命会昌侯孙铭掌右军·都督府印。
○甲子四川·乌蒙军民府·土官·知府 禄溥遣人贡马,赐钞锭彩叚等物有差。
○命太仆寺取寄餋马二千匹,给大同新选军士。
○乙丑转广东·右·布政使李思明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广西·布政司·右·参政陈崇德为浙江·右·布政使。
○重修故·敦武·校尉·兵马·副指挥关敏庙。□,广东顺德县人,洪武初从大将军廖永忠征南有功,其后以战而没,建祠顺德。至是,其孙 万春奏请修葺,许之。
○以武昌卫·带俸·都指挥·佥事 黄金掌湖广行都司印。
○以朱铎、朱福、朱宁、朱安、朱春、朱秀、朱通、朱达、朱祥、朱铭、朱锐十一人,为锦衣卫正千户。朱玺、朱文、朱聪、朱忠四人,为所镇抚。铎等,皆官厮餋,冒国姓称义子者。是日,内出白纸小帖,直列诸姓名,注云某乞某官,亦无籍贯。御批如所乞,下兵部施行。盖前此传奉所未有者,宁、安之进始此。
○丙寅升浙江·布政司·右·参政舒昆山为广东·右·布政使,浙江·按察司·副使欧阳旦 为广西·左·参政,勒四川·按察司·副使赵璧以年老致仕。
○给怀仁王府·故·镇国将军仕墝 妾牛氏,交城王府·故·辅国将军奇浯夫人金氏,餋赡米岁各五十石。
○户部郎中王翀,总理大同粮储·召纳粮草□人许溥等,预支银数万两,过期未完。给事中熊纪、御史王纶覆盘,始得其情。科道因交劾:“翀 糜费边储,蠹政耗财,前此镇守太监侯能、总兵官吴江、温恭,巡抚都御史崔岩、熊伟等,不能举正。纪等先次亦开查未明,俱当逮问。”得旨:“翀、伟及 溥等,令锦衣卫逮送镇抚司责问。其余镇巡及查盘官,候狱具以闻。”
○丁卯敕加吏部·尚书 张彩、刑部·尚书 洪钟俱太子·少保。彩,自正德三年秋,由部署三转至尚书,及是遂进前秩,人皆危之。而彩方自负,以为殊遇也。
○升云南·布政司·左·参政王缜、山西·右·参政张贯俱为本司·右·布政使。
○升钦天监·五官司·历刘璇,漏刻博士金浚各一级,冠带舍人张林为锦衣卫百户,皆出内批白帖云。
○戊辰命万全·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章杰掌本司印。
○兵部奏:“大同中路地方,添设大宁等五堡墩台,修筑未完。宜行镇巡等官,即将原有甎木物料,运赴应修处所,以春和兴作,刻期完工。仍行见差在彼大理寺丞杨武,查勘彼处地土,招集军民开种。参将李鋐往来巡守,则可以不废垂成之功,而远图防边之计矣。”从之。
○己巳尚宝司·卿俞振英致仕。
○户部覆大理寺·寺丞杨武:“查出大同镇巡守备等官钦赐草场地,正数外尚占据七百余顷,欲令尽归之官。其不能蓄草者,听牧放战马,宜蓄草者,各该守备等官差人取之备用。有仍前侵占者,从抚按官参究。”诏:“从之,仍令可田者给军士,佃种起科。”
○太监刘瑾传旨:“御马监·太监张凤分守怀安等处地方。”
○命四川·茂州卫·署都指挥·佥事 吴宏升宁川卫·指挥使,廉英为署都指挥·佥事,俱行都司管事。
○命武定侯郭勋 总管三千营操练,东宁伯焦淇神机营五千下坐营。
○升四川·布政司·左·参议黄王□辇为浙江·右·参政,浙江·按察司·佥事 高江、温州府·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