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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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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恩却在门外没有离开,仍然在转门把手:“大白天的您锁门干什么?”

李一花故作严厉,解释道:“我在做鱼呢,味道大,我怕味道串了,你先回屋收拾收拾,待会儿洗手准备吃饭。”

高正恩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乖乖的离开了。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是一门之隔,就是冰火两重天。

李一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没好气的顶了金日天一下,刚才可把她给紧张坏了,明明没有发生什么实际性的接触,但还是忍不住紧张。

一摸后背,竟然湿透了。

金日天还想伸手,却被李一花给打了出去:“再敢胡来,小心我一刀给你斩了!”

看着对方手里明晃晃的菜刀,金日天选择了退出。

李一花双脚着地,整理了一下套裙,白了金日天一眼,径直把他给推出了厨房。

金日天刚想提醒一句,李一花却已经走远了,估计是去休息了。

金日天索性走到客厅,看到高正恩正捧着一本书缩在沙发上。

金日天走过去,小妮子今天穿的也很清凉。

一双白皙滑腻的大腿看不见毛孔,小脚缩在屁股底下,让金日天失去了大饱眼福的机会。

“欧巴,你去哪儿了?”

金日天这才发现,小妮子居然也在看《金瓶梅》。

他毫不避讳的坐在高正恩身边,手自然而然的放在了大腿上,“能看得懂吗?如果不懂可以问我,我亲身示范。”

高正恩亲昵的伸出雪臂,搂住金日天的脖子:“欧巴,人家昨天就想去找你,但母亲说你太累了,需要休息,对了,刚才你去哪儿了?”

金日天捏了捏她的小琼鼻:“上厕所呢,怎么,下次一起?”

高正恩皱了皱鼻子,“才不要呢,臭死了!”

“哈哈,拉屎不臭,放屁没够!”

金日天打了个哈哈,“对了,机器准备的怎么样了?”

高正恩立刻坐直了身子:“正要跟你说这事呢,厂长说机器已经改装好了,问咱们送到哪里去。”

金日天摩挲着下巴。

场地他还没找好,毕竟好几台大型的机器,要找合适的地方,现在盖厂房也已经来不及了,难道要把自己的别墅变成工厂?

高正恩伸手将他的眉头抹平:“等吃完饭去找孙老师,说不定她有办法。”

闻言,金日天哑然失笑:“孙老师挺着个大肚子,她能有什么办法。”

高正恩撅起小嘴:“哼,别小瞧人,孙老师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最佩服孙老师了,以前上课的时候,她总能解决问题,我们都喜欢跟她说话。”

今天下雨,不适合出海。

就算不下雨,金日天也不打算出海,挣钱可以,但不能以牺牲健康为前提。

午餐十分的丰盛。

昨天剩下不少的好东西,红烧鳗鱼、清蒸大海鲈、油焖竹节虾,不过最吸引金日天的,还是一锅老鳖炖鸡。

“这只老鳖是我花了100??从市场上买来的,据说是纯野生的,鸡是野鸡,你尝尝。”

李一花给金日天盛了满满一大碗,裙边什么的都盛了进去。

金日天笑道:“霸王别姬?这可是兔子国的一道名菜,没想到在这里吃上了。”

穿越之前,金日天也听说过这道菜。

不过没有吃过。

老鳖难找,野鸡难寻,如果用养殖的鳖和饲料喂出来的肉鸡,就失去了这道菜的精髓。

为什么有钱人都喜欢吃野味,吃的就是天生地养的精华。

人工养殖的虽然也能吃,但总觉得少了什么。

就好像后世许多人吃猪肉,再也吃不到家养土猪的味道。

霸王别姬是炖菜,刚才在厨房里面咕嘟咕嘟冒泡的就是它,李一花一早上就杀鳖杀鸡,用的都是新鲜食材,这道菜还放了葱姜小料,没有搁酱油,但是搁了一点点醋用来提鲜。

炖菜用的是木柴,大铁锅,这样炖出来的霸王别姬才是最纯正的霸王别姬。

后世的许多大饭店都有准备烧火灶,木柴烧出的菜比煤气灶烧出来的多了一丝烟火气,更让人喜爱。

“这是鹌鹑蛋?”

金日天夹起一个白色的蛋。

李一花点点头:“我听说真正的老鳖炖鸡腰用鸡茸团,我不会弄,就换成了鹌鹑蛋。”

金日天吃了一口,又夹了一块鲜嫩的鸡肉放进嘴里。

鸡肉的鲜香、软烂,还夹杂着老鳖身上的精华,味道极其的鲜美。

“非常棒!”

金日天吃了一只鸡翅膀,这道菜炖的很有火候,老鳖的鲜香和鸡肉的味道完全融合在一起,嘬一口汤汁都能把人送上天。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手机和平板电脑,可美食的味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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