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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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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后世能比的。

没有味精和各种大料,味道依旧能打。

金日天给李一花和高正恩一个人夹了一只鸡腿。

李一花推让道:“日天,你辛苦了,鸡腿给你吃。”

“是啊欧巴,你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这鸡腿应该你来吃!”高正恩一副理所当然的说道。

金日天哈哈大笑:“这怎么还谦让起来了,正恩让鸡腿啊?行了,我这是给你们留着呢,好东西不能让我一个人全吃了!”

外面下着小雨,屋里却是温暖如春。

这道霸王别姬一多半都进了金日天的肚子里,吃完出了一身汗。

“这老鳖真是霸道,这么快就有效果了!”

色香味俱全的老鳖炖野鸡吃了个精光,连浓稠的汤汁都给他拌了米饭。

金日天意犹未尽的砸了咂嘴,“花姨,老鳖味道不错,有机会多买两只。”

李一花笑道:“就知道你爱吃,我跟村里抓鳖的人说过了,等抓到老鳖,第一时间送过来,还是那个价,一百??一只。”

金日天知道老鳖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毕竟它不像鱼那样好钓。

人老精,鬼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野生老鳖长到一定的岁数,警觉性很高,而且这东西喜欢藏在河底的淤泥里,不是经验老到的渔民很难发现。

不过金日天爱吃,李一花决定加大悬赏力度。

一百??不够就二百??,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吃完了午餐,金日天抽了根烟。

高正恩则帮着李一花一起收拾碗筷,高正恩把吃剩的鱼骨头、鸡骨头都倒给了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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