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霸王别姬
是后世能比的。
没有味精和各种大料,味道依旧能打。
金日天给李一花和高正恩一个人夹了一只鸡腿。
李一花推让道:“日天,你辛苦了,鸡腿给你吃。”
“是啊欧巴,你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这鸡腿应该你来吃!”高正恩一副理所当然的说道。
金日天哈哈大笑:“这怎么还谦让起来了,正恩让鸡腿啊?行了,我这是给你们留着呢,好东西不能让我一个人全吃了!”
外面下着小雨,屋里却是温暖如春。
这道霸王别姬一多半都进了金日天的肚子里,吃完出了一身汗。
“这老鳖真是霸道,这么快就有效果了!”
色香味俱全的老鳖炖野鸡吃了个精光,连浓稠的汤汁都给他拌了米饭。
金日天意犹未尽的砸了咂嘴,“花姨,老鳖味道不错,有机会多买两只。”
李一花笑道:“就知道你爱吃,我跟村里抓鳖的人说过了,等抓到老鳖,第一时间送过来,还是那个价,一百??一只。”
金日天知道老鳖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毕竟它不像鱼那样好钓。
人老精,鬼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野生老鳖长到一定的岁数,警觉性很高,而且这东西喜欢藏在河底的淤泥里,不是经验老到的渔民很难发现。
不过金日天爱吃,李一花决定加大悬赏力度。
一百??不够就二百??,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吃完了午餐,金日天抽了根烟。
高正恩则帮着李一花一起收拾碗筷,高正恩把吃剩的鱼骨头、鸡骨头都倒给了白灯。